世界周刊 2009年7月5日 问答

问答 1. 2. 3. 4. 5.


问答 1.

如何把递解令打开?

一位中国读者问:

纽约的移民法庭在2001年给我递解令。我的姐姐在2000年12月为我申请第四类亲属移民。我的父母都有绿卡,我的女朋友也是非法移民,我们都是从福建省来的,虽然我们没有登记结婚,但是我有两个在美国出生的孩子。过去五年我都有报税,现在可以申请重新开案吗?

李亚伦律师答:

我不认为目前会有人有兴趣重新开你的案件,就算移民法庭让你重新开案,也没有可以给你身分的条件。有两个美国出生的孩子,一般看来无法保证案件可被打开。

你姐姐为你申请的案件排期还要等很久(现在才排到1998年10月递交的案件)。

我建议你应该等待欧巴马总统,看他提议的移民条例是如何。除此之外,你应该开始做一些对你在排期到时重新开案有利的事情。例如,若你没有一份完整的档案,应该要去调出来;跟你的女朋友结婚;多参加一些社区活动及做好事。重新开案是由法官自行决定,你做的好事越多对你就越有利。

问答 2.

持假护照入境并结婚生子 若要调整身分须申请豁免

一位读者问:

我在1998年持假护照从纽约机场入境,那是一本泰国护照,但被蛇头收回去,我只有I-94卡的复印件,卡上的名字不是我的。我入境时没有被拘捕,但后来听一个移民代办处的建议去申请政治庇护,但在纽约移民法庭输了,我没有上诉。

现在我与美国公民丈夫结婚,并生有一个美国出生的孩子。在2001年4月30日前没有任何人为我提出申请,因此我知道我无法受到245(i)的保护。因为我进关时以假护照被检查过,我的丈夫能否现在为我申请绿卡?

李亚伦律师答:

你提到的这个观念是,持假护照入境的当事人,可以被视为入境时因为已经经过检查而符合调整成永久居民身分的资格而不须离境。以你的情况,因为你没有那份护照正本,且I-94卡上没有你的真实姓名,要证明你被检查过可能有麻烦。所以你是否可以被视为已经经过检查而允许调整身分会有问题。

若你先前提供给移民法庭的入境文件是照你现在所描述的情形,可能对你的案子有帮助。因为你已有移民法庭对你不利的最后判令,你必须重新开案后才有调整身分的资格。你若已将上述的入境事实告诉法官,你的机会是好是坏只能靠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处理才能决定。

如果你有条件透过你丈夫来调整身分,你必须因持假护照入境而申请豁免,它将根据你丈夫和你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父母生活将造成极端困难为由来申请。这就须由你丈夫或父母来描述他们的困境。

如果可能,且你没有一份自己的完整档案,应该去把它调出来。最后,你若再生一个孩子,那么你若被送回中国,你丈夫的生活可能会更加艰苦。

 

问答 3.

H-1B快用完 公司不帮我申请 怎么办?

一读者问:

我第五年的H-1B工作签证快到期(只剩五个多月)。但因为目前求职困难,人事部认为他们会收到上百万分的求职信,所以公司不愿意帮我办劳工纸。目前我要怎么做才能合法地留在美国?我拥有美国大学会计硕士学位。

李亚伦律师答:

H-1B工作签证身分最多只允许在美国停留六年,除非劳工纸申请的审理时间已超过365天,那么你可以每年申请延期。虽然现在景气不好,你应该加倍努力去说服你的公司为你申请劳工纸。

如果公司拒绝,而你认为你有其他的机会,你可以把你的H-1B工作签证转到另一位愿意帮你申请劳工纸办绿卡的雇主。

其他可行的方法包括,如果你在科学或艺术上有特殊的技能,申请O-1非移民签证;回学校另读一个学位转为学生身分;你公司在海外有分公司,你可以在海外工作一年,然后公司以L-1高层经理级工作人员进行轮换签证把你调回来;如果你可以取到另一份H-1B的签证名额,离开美国365天后再申请另一份六年的H-1B工作签证。

请注意你有美国大学的硕士学位,你会比其他仅有学士学位或其他国家硕士学位的人,有优先权获得为美国硕士学位或更高学位人保留的二万个H-1B的签证配额。

问答 4.

政治庇护绿卡申请入籍 需要有中国护照吗?

钟读者问:

我拿到政治庇护绿卡已三年多,从没有离开美国,我现在住在伊利诺州,我申请入籍时要有中国护照吗?我没有该怎么办?

李亚伦律师答:

你不需要用中国护照来申请入籍。如果你申请延期或取得一份中国护照,因为你声称要庇护,你申请入籍可能有困难。如果去受到迫害的祖国领取正式文件,如护照,可能会对你获得绿卡的理由发生怀疑。

但像有些读者在美国拿到绿卡后,才领取祖国的护照,通常的论点在于,从受到政治庇护和获得绿卡的这段期间,情况已有所改变。


问答 5.

拿到绿卡后返乡 再次移民要从头来

黄读者问:

我外甥一家人在1990年代初期完成他们的移民文件,入境美国并领到绿卡。之后他们返回台湾,没有回美国定居,也没有通知美国在台协会。

今年暑假我的外甥打算来美进修,我们不知道他的签证会不会有问题。若有问题他应该如何克服?他们全家可以重新申请绿卡吗?

李亚伦律师答:

因为你外甥一家人在1990年代已回台湾,无疑他们已经失去了保持那份绿卡的权利。如果他们想再次移民美国,他们要从头做起。你外甥来美进修可能会有问题,因为他以前已有绿卡故有移民倾向。

但从另一方面而言,他可以解释他的情况,并把旧的绿卡交还美国在台协会(如果他还没有交回),希望领事官员会同情并理解他的情况而批准他的学生签证。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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