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 2008年12月14日 问答

问答 1.


问答 1.

永久居民丈夫 应该何时为我申请身分

陈读者问:

我于2002年5月以B2观光签证来美。我已逾期居留超过6年,并有一个美国出生的女儿。我丈夫有绿卡,他现在可以为我申请身分吗?还是必须等他成为美国公民之后?为了抚养家庭,我在没有合法身分下工作,因此感到非常沮丧。请问我丈夫什么时候才可以为我申请身分?

李亚伦律师答:

你的绿卡丈夫现在就帮你申请还是等到他成为美国公民后才申请你,这很难说,要看你对风险和好处的了解。看过你的问题之后,我仔细考虑你整个案件的问题,包括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目前的实施常规,如果你没有移民递解令,与其等待日后不如现在申请,当然这双方各有论点。

风险方面,大概不大。根据我们所知,当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批准I-130亲属申请时,不会签发到移民法庭出庭的通知(NTAs)。(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2006年7月与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在签发出庭通知的协议备忘录(MOU)上主要只提到被拒案件的情况)。另外,你不属于国安局比较担心的国籍。不利方面是国安局现在比以前采取更具体的行动来打击非法移民,且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也许会改变目前的政策。

好的方面有限,因为你丈夫目前只可以为你递交I-130的亲属移民申请。你要等到第二优先(F-2A)类别(绿卡居民申请配偶或小于21岁的未婚子女)排期排到后,才允许申请调整身分(I-485),或者等他成为美国公民。递交I-130亲属移民的申请,无法让你在美合法工作、合法居留或者进出美国。你若被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人员查到,递交I-130的申请无法保护你,但他们对你的看法会比较正面。对一些客户来说,现在申请的正面因素是如果未来法律有所变动,也许可以提高或保留他们未来获得福利的机会。另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是,外籍配偶心理上也许感觉会好一点,因为已在办理移民。

现在就申请的一个小坏处是绿卡居民配偶在成为美国公民时,I-130的申请尚未批准而要面对的抉择。如果是这种情况,你要面对的选择包括递交I-485调整身分的申请附上I-130的收据,收据加上转类别的申请或者递交一份新的申请(包括申请费)。你和你的丈夫要自行决定是否现在递交I-130的申请。一般而言,我让客户自己选择,因为是否现在申请差距不大。

如果客户要我选,若婚姻是真实的,好处看来大于或等于风险,我会建议申请,当然我们会密切注视这个状况。请注意,若你的配偶有可能不能通过入籍考试,我们一定会建议你现在就递交I-130的申请。这种情况,即使绿卡的逾期居留外籍配偶依目前的法律无法在美国调整身分,我们仍会建议递交I-130申请表。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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