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 2008年11月30日 问答

问答 1. 2. 3. 4. 5. 6.


问答 1.

持B-2逾期居留 获学士学位后如何留美

李读者问:

我17岁持B-2旅游签证来美,留在纽约读高中,毕业后进入纽约市立大学主修财政,现在刚拿到学士学位,我的签证早已过期。请问:

1.以我的情况,如果有公司要雇用我,公司能为我申请工作签证吗?在申请期间,我是否有被递解的危险?

2.如果有机会申请工作签证,费用会不会比正常高?

3.我打算回学校读企业管理硕士学位(MBA),这对我调整身分有帮助吗?我现在有可能拿F-1签证吗?

4.除此之外,有没有其他方式转换身分?

李亚伦律师答:

1.公司可以为你申请职业移民签证,但根据目前法律,你不能完成整个移民程序,除非你有245(i)条款,即允许大多数的非法移民在缴付罚款(目前罚款为1000美元)后在美国调整身分。要具有245(i)条款的资格,你的父母必须在2001年4月30日前递交劳工纸或移民申请。如果你没有245(i)的资格,你的美国公司只能为你完成3个移民程序中的前两个部分,即劳工纸的申请和I-140职业优先类别的申请,而无法做在美国调整身分的部分。如果你离开美国去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做绿卡面谈,你会受到10年不准再入境美国的惩罚,因为你在1997年4月1日后在美国逾期居留超过1年。如果公司为你申请,你不太可能因为它的担保而在申请期间被通知上庭作移送出境的程序,但没有245(i)条款的资格,照目前的法律,你无法完成移民手续。

2.你无法申请非移民工作签证,如H-1B,因为不允许你在美国转换身分,若去海外领取批准的签证申请,你会受到10年不能再入境美国的惩罚。

3.回学校读MBA学位,在与其他同有硕士学位或教育程度较低的当事人相比可占优势,因此在稳固你的职位方面会有帮助,但目前的法律无法协助你调整为永久居民的身分,即目前法规没有这种条例。或许未来的立法会允许拥有高等学位的人较易移民,但那是未来的事。你现在也不可能拿到学生签证(F-1),因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对已经没有身分的人,一般不会批准转换身分的申请,尤其你已逾期居留多年。

4.根据目前的法律,如果你与美国公民有真实的婚姻,你可以调整身分,或与在不久的将来可成为美国公民的永久居民结婚(你必须等到对方成为美国公民),或与享有245(i)条款但还没有移民的人结婚,或与将来会获得政治庇护批准的人结婚,或自己打赢政治庇护案(看来你不可能,因为除某些例外情形,必须在入境美国1年内申请),或在移民法庭以在美居住10年期间人品优良且若被递解会对你的美国公民或绿卡配偶、父母或子女造成异常及极端的痛苦,而赢得撤销移送出境。

问答 2.

政治庇护家属 想要回祖国的风险和手续

梁读者问:

我丈夫以政治庇护身分(asylee)申请我和子女移民美国,我在2008年4月入境。我在中国的母亲有病,计画2009年12月回国探亲。请问:

1.要办什么手续和证件,回去后再入境美国不会有问题?

2.回去后对在美住满一年申请绿卡有没有影响?

3.一旦在这里住满一年申请绿卡,我可以同时申请旅游证件吗?

4.如果我可以申请旅游证件,需要准备什么文件?要多长时间才可批准?

李亚伦律师答:

1.你需要申请难民旅行证。是否当地移民办公室允许你现在申请回美纸(advance parole)要看那位处理你申请案件的移民官员,因为你还没有递交调整身分的申请。

2.如果你在美国住满1年,回中国旅游不应该影响你申请永久居民的资格,因为你是家属,而不是主要庇护人。

3.可以。

4.你要填写I-131表格,附上2张相片及有效的旅游证件和回去的理由,大约需要90天的作业时间。

问答 3.

侄子和两个兄弟如何同时移民美国?

张读者问:

我申请大哥和二哥全家移民美国,他们的案件已在广州领事馆。请问:

1.我侄子(二哥的儿子)于1986年6月12日出生。他在2007年6月11日递交DS-230表格(他21岁生日的前一天)。我二哥的排期日是1997年8月26日,但是到现在他们还没有收到面谈通知。我侄子会收到广州领事馆的面谈通知吗?如果我侄子收到面谈通知,领事馆会发签证给他吗?如果他被拒签,他可否当场向签证官员上诉?如果不可以在面谈时上诉,我们应该什么时候上诉?到哪里上诉?我的侄子受到儿童保护法的保护吗?

2.我大哥的儿子于1985年6月12日出生。广州领事馆没有寄DS-230表格给他,因为他已满21岁。他是否受到儿童保护法的保护?我们要到哪里上诉?成功率有多高?我大哥可以在他面谈时替他儿子上诉吗?

3.由于我的疏忽,我在大哥的DS-230表把我父亲的出生日和去世日期都填错了。我大哥的申请会因此而被拒吗?我是否要在大哥收到面谈通知前重新递交补充资料?他的儿子可否陪父亲一起去面谈或以人道立场申请签证?

李亚伦律师答:

1.根据移民签证配额表,2008年12月的亲属移民第四类排期已排到1997年7月15日。你二哥的排期是1997年8月26日,他的排期还未排到,所以他还没有收到面谈通知。他的儿子于2007年6月12日已21岁。当排期排到时,为计算儿童保护法年龄可开始冻结。到现在为止,他的儿子已经超过21岁约1年又5个月。他I-130申请案所用的审核时间可以扣除,另外依爱国法案(大多数的案件)还可再扣除45天。我记得,移民局于1997年处理I-130亲属移民的案件非常快。所以除非移民局花了一段很长的时间来处理这份I-130的申请,我相信你侄子现在已超龄。如果他真的符合条件,他会和他父亲一起收到面谈通知。在你二哥面谈时,如果你侄子对他受到儿童保护法有权移民之事仍有争议,你或他应该在那时向移民律师咨询可行办法。

2.你二哥的儿子和大哥的儿子情况原理一样。

3.因为你是以亲属关系申请你大哥,而你父亲的资料填写不正确,如果领事官员怀疑你和他是否真有亲属关系,他面谈时会受到影响。我建议你大哥面谈时把所有可以证明你们亲属关系的文件带齐。如果你侄子不符合儿童保护法的移民资格,他与父亲一起去面谈也无济于事,因为领事官员不会发给他人道立场签证让他来美。

问答 4.

祖母是洗肾患者可以移民美

来自台湾的读者问:

我的祖母是一位住在台湾的洗肾病人。我的父亲想把她接来美国与我们同住,以她现在的身体情况,她可以移民美国吗?美国政府是否给予津贴?

李亚伦律师答:

根据美国法律,如果领事馆官员知道你祖母的病情,她将被拒绝进入美国。从你的问题来看,很明显的,你不是有钱人可以支付她的所有费用。她会因政府有关的负担条款,受到不准入境的惩罚,此条款禁止有可能因财务困难成为政府负担的外籍人士入境,美国政府不会发给津贴让她在美国生活。

问答 5.

我想回中国工作如何保持绿卡身分?

蔡读者问:

我全家于2007年7月移民来美,同年8月收到绿卡,一直居住在纽约。现在我因工作关系要回中国一段较长的时间。除了绿卡之外,我没有其他证件,我最长可以在中国待多久?如果我再次回中国,中间要隔多久?我要到那里申请回美证?我要递交什么文件才可以顺利通过?费用是多少?需要多久时间?

李亚伦律师答:

绿卡允许到境外旅行不超过一年的持卡人返回美国;回美证允许在境外不超过2年的持证人返回美国。但这只是持卡或持证人在境外停留必须返回美国的最长时间,而不保证长期在外的持卡或持证人再入境时不会有麻烦。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认为,绿卡持有人在境外超过6个月后再入境时,可以理所当然地问有关是否要保持永久居民身分的问题。就算当事人每次离境不超过6个月,但每次在美国都是短期停留,就有可能被询问。

回美证的用处在它可向检查官员证明持证人预期在海外停留一段较长的时间,并在离境前提出申请。回美证必需在绿卡持卡人人在美国时递交申请。递件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不鼓励申请人马上离境,因为申请人在递件后约1个月需要做脸部扫描和打指模。回美证的申请费是305美元,加上脸部扫描和打指模费80美元。

由美国邮政局送件,递件地址为:

U.S.C.I.S. Nebraska Service
P.O. Box 87131
Lincoln, NE 68501-7131

由私营快递公司递件,地址为:

USCIS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850 S. Street
Lincoln, NE 68508-1225

目前处理回美证的时间大约是6个月。

问答 6.

绿卡持有人如何才可免入籍考试

峰读者问:

2008年1月、我74岁的时候拿到绿卡,如何免除入籍考试或用母语考试?我在1996年以B-2签证身分往返美国和中国。我第一次进入美国是在1996年10月,在1998年9月返回中国。第二次是在2000年10月入境,2002年4月离境;第三次是在2004年5月入境,2005年10月离境;第四次是2007年6月入境直到现在。这是否代表我已从1996年居住美国12年,可以让我用母语考试吗?我的配偶已满84岁。他可以用医生证明说他记不得任何英文字而免除入籍考试吗?你认为我们有机会入籍吗?

如果我们在2009年7月15日离美,于2010年6月15日返回,我们需要申请回美证吗?如果我们留在中国超过1、2年,是否会影响我们申请入籍?还有,如果我们因健康问题不能按时返美,是否会影响我们入籍?入籍的要求是要拿绿卡5年还是要连续居住美国5年?在美国海外的时间要扣除吗?我们听说依我们的情况,可以申请社安福利、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SSI)、医疗补助(Medicaid)。我们现在可以申请政府的补助吗?

李亚伦律师答:

很遗憾,你不能免除入籍考试或用你的母语考试,除非有令你不能合理地参加考试的医学上的残疾,或者你和你配偶持有绿卡的时间比现在更长。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只计算从你拿到绿卡后连续居住美国的时间。申请人持有绿卡20年且至少50岁,或持有绿卡15年且至少55岁,才可免用英文考试。对持有绿卡20年、65岁以上的人,申请人可用母语考一个比较简单的试题。

你的配偶若有医疗残疾的理由可以免入籍考试,例如痴呆或老年痴呆症。这类诊断必须由医生、整骨医生或临床心理医生为他检查,并在N-648残疾医疗免考证明表上填写相关的资料。此医术专业人员必须证实病情来源、性质和程度,并解释为什么这个病情会影响你配偶回答英文语言、美国政府和历史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医术专业人员应该证实你配偶的病情诊断,用简单英文及通用名词来解释解剖、生理或心理损伤的诊断,并解释这个病情如何影响他语言、美国政府和历史的学习能力。医术专业人员也要引用医学上可接受且临床或实验诊断或用其他诊断方法得到的结果,做出准确的诊断。

如果你要离开美国一年(365天),你需要申请回美证让你可以返回美国。入籍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仍继续居住美国。虽然有回美证但在美国境外居住超过1年,在入籍时仍然会被视为你放弃连续居住身分。其他读者要注意,如果在美国境外旅行超过半年但少于1年,仍构成推定放弃入籍的理由,如果有好的解释理由,入籍面谈时移民官员通常会接受的。大多数申请人其入籍的基本规定是,需要拥有绿卡5年、没有长期居住海外构成放弃入籍的理由、并至少有一半的时间居住美国。在美国境外的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在美国境外短暂的逗留不会视为非连续居住而被认为放弃入籍,但不计入人在美国居住的时间。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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