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 2008年9月14日 问答

问答 1.


问答 1.

H-1B持有人 被解雇怎么办?

一读者问:

我回祖国三个星期,在两个星期前才回美。我的上司刚告诉我,因为没有工作所以把我解雇,明天是我领薪的最后一天。我只有H-1B工作签证,现在要怎么办?我有多少时间?有什么选择?

我才和一家小公司谈过,他们愿意帮我申请,然后派我去另一家公司当顾问,但要我自己付2500美元H-1B转换雇主的费用,如果我在一年之内离开他们的公司,要付他们1万5000美元罚款。这样合理吗?

李亚伦律师答:

你的选择看上去是:回学校读书、离开美国、非法居留或到另一家能帮你申请非移民工作签证的公司工作。其他非移民签证可工作的包括O-1签证,如果你在艺术上或科学上表现杰出;H-3实习生签证,如果有公司愿意训练你然后在训练期满后把你送去海外;或E-1/E-2签证,如果你是经理或有特殊专业的工作人员,为一家和你一样国籍的公司上班,且你的祖国和美国之间有航运和商务条约等。

如果你仍然希望用H-1B工作签证身分,你可以设法找一家愿意帮你申请转换雇主的公司。至于一家小公司要你支付2500美元做为H-1B转换雇主的费用是否合理?如果它包括律师费,应该是合理的。处理H-1B工作签证案公司仅有支付训练费的责任。但这1万5000美元罚款,听来过高,大概依法无法强行的。

至于时间上的问题,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最近表示,被突然解雇的H-1B持有人,如果能提供他们很努力地寻找新工作的证明,愿意给予更多的宽容余地。这意味著,虽然H-1B持有人的工作被停止,在没有宽限期的情况下,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很可能会在美国批准他们转换雇主的身分,只要他们找工作的时间不太长,且他们能提出证明已马上努力寻找新的工作。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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