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 2006年2月12日 问答

真身分证法案下的取消有条件政治庇护

麻州读者问:

我在2001年8月获得有条件政治庇护。据我了解,「真身分证法案」中提到,「一胎
化」的庇护者不再有配额限制。我可不可以马上申请A5卡,并在一年后申请绿卡?
我要等移民局的通知,方可申请A5卡吗?

听说真身分证法案要到三年以后才实施,我必须再等三年吗?

如果「一胎化」没有配额限制,是不是等于正式庇护批准了,而能马上申请我的母
亲移民美国?

李亚伦律师回答:

2005年5月11日签署成为法律的真身分证法案,其中一条是取消对「人口计画生育」
庇护者名额的限制,给以正式庇护批准的身分,可以申请家属,和以庇护身分开始
计算一年后,即可申请永久居留。

目前,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看来对此立法仍然采用一种相当强硬的态度,坚持必
须收到通知单,才算正式取消有条件庇护。这种态度对以前老早就批准的有条件庇
护者不利,因自2005年5月11日起,移民检查官和法官即可授予正式庇护。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不但不给已等待多年、有条件庇护者一年的期间,让他们能
申请绿卡,还要他们等待服务局寄出的正式庇护通知单,让已等候多年的有条件庇
护者,仍然必须在成为正式庇护一年后,才有资袼申请调整为绿卡的身分(I-485)。
这个解释看起来是不太符合逻辑。

真身分证法案目前已实施,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及移民上诉局,也陆续寄出解除
有条件庇护的通知单。您若仍是有条件庇护者,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很可能不会
给您工作许可的A5卡,而可能继续给您等待庇护者的C8卡。

当您成为正式庇护者后,您可以申请配偶和孩子,但不能申请母亲。您可以说服您
母亲居住处的美国领事馆,发给她一个临时签证以来美探亲,但在您成为美国公民
前,没有权利申请母亲移民来美。另外,探亲签证的发给,则由美国领事官员自行
决定。

希望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会重新考虑它目前的态度,因为和现在才申请,并批准
获得政治庇护者相比,它对已等待多年的有条件庇护者,并不公平。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2003-2012 年李亚伦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