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07年10月28日刊登 律师手记 - 100个入籍新试题 如何改进入籍考试

- 李亚伦律师 12

2007年9月27日公布并将于明年10月1日起正式采用的《100个公民入籍新试题》,让申请入籍者更难理解,仅在某些情况下有助入籍考试。

这些新试题较难,因为一些问题的答案有多种答法,无法死记硬背。我们算出共有61个全新和改变措辞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中,只有七个相似或不太困难的问题。这100个新试题对年长的人比较麻烦,因为他们的头脑不像年轻人灵活,新试题需要经过思考才能正确回答。对年满65岁及持绿卡20年以上的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予以宽容,将25个问题降到20个,但在这20个问题中,至少有五道难题。看来有三个难题是从旧试题中选出,另又挑了八个新难题来代替旧题。

一、入籍申请费涨到675元,要有可能批准才划得来。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应该知道675元的入籍申请费 (2007年7月30日从400元涨到675元),对许多人而言是笔大数目,移民局应该努力在符合最低条件方面来尽可能批准申请人。人们在付出大笔费用后总期望有好结果,考试太难会被认为「像高速公路打劫一样」,要难倒申请人是不公平的。

二、符合最低条件并非不符条件。

我们提到的「符合最低条件」,不是那些完全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而是对英文、市政和历史有基本了解的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应该继续不断地训练移民官员,要有耐性并相信申请人。训练移民官员不但费时,也须坚持不懈,并有诚意,因为刚开始审理时容易些,但时间一长就越来越难。虽然有人认为成为公民应该要有能力当陪审员,但这种想法不符实际。要做好陪审员,需要对英文有好的理解力,懂广泛的字汇(要比入籍考试的学习范围广泛得多),还要懂口语用词。这些条件不应该列为通过入籍考试的考虑范围。至于其他公民的责任,如投票,对英文有良好的理解力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各地都有不同族裔的报纸和电视台每天播报新闻及提供不同意见。

三、测试结果显示,若不是移民官员有意批准,就是自愿参加测试的人有信心过关。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2007年9月27日的新闻稿中公布,测试期间自愿参加测试新试题,第一次考试即通过者占总数的92.4%,测试分类部分的通过比率为:市政占92.4%,阅读占99.8%,书写占99%。此比率看来令人鼓舞,但可能另有原因。因为只有英文能力很好、有信心、认为可通过的人才会自愿参加测试。这是可信的,不但可从通过的比率上来看,也可从测试分类的成绩上得知。依我们的经验,考试失败多半在阅读和书写这两类,由此推论,自愿参加测试者已有较高的英文水平,要不就是移民官员倾向批准自愿参加测试者。

四、阅读和书写应着重市政与历史。

移民局在2006年11月30日的新闻稿中,提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对申请人提供新试题的学习资料,包括一份以市政为主的字汇范例,及着重市政和历史的句子范例。2007年1月22日的新闻稿再次声明「新句子范例会着重于市政和历史方面,不像现在的试题属一般笼统的题材」。它在2007年9月27日进一步解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会在2008年初分发学习资料来配合已修正的试题」。如果是真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有机会让试题出得恰当,并让大多数的申请人有能力通过。

照目前的试题,懂初步英文的申请人因为没有一个字汇范例来准备阅读和书写,将无法集中学习,无从得知读那些文章或写什么句子。若一份字汇范例正确运用在考题上,那么阅读文章会容易些,也可在三次面谈的机会中至少写对一个句子。当然,阅读和书写部分是否公平,要看在一个句子内有几个难度大的生字。譬如像「美国的最高法院是联邦法院」的句子可以接受,但「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宗教自由」的句子,虽然单字全从字汇范例中挑出,但此句子单字太长了。

五、100个问题应用标准英文来问。

假设移民官员倾向批准申请人入籍而非拒绝,且申请人不须达到「陪审团」的英文程度,那么申请人不该因移民官员的口音、问题字句的变换或讲话的速度而感到挫败。许多申请人花很多时间准备考试,但因为他们听标准英文的录音带,听惯了清楚的声音及声调,如果碰上移民官员口音不清、讲话太快或用不同的字眼问话,可能就会通不过,对申请人就不大公平。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虽然知道答案,但没听懂问题就无法回答。在现在的高科技时代,只要建立一个录音系统,每天用电脑程式准备10个问题,由移民官员放给申请人听,那么他就可以清楚的听懂问题。这种录音系统现在已算是低科技而且费用也不贵,也可用在N-400入籍申请表的39个问题上,同样可放给申请人听(问题的顺序可经常变换,这样可减少对申请人的不公平)。

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真的想让入籍考试容易通过,不致让没有通过的申请人觉得被「抢劫」了675元,他们应考虑采纳上述建议。


1本文作者有26年的移民法经验,律师事务所设在纽约市。于1977年在克利夫兰-马歇尔法学院得到最佳法律写作的 Sidney A. Levine奖,并在许多族裔报纸投稿刊登移民专栏,如世界日报,星岛日报,巴基斯坦之声,Muhasha 和 OCS 日文报。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专家的身份出庭作证,并在1985年因保护人权受到台湾政府的表扬。他的文章" 布希总统临时工人计画与相关待审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国移民律师协会2004年年会上的头条文章,还有他以从未被任何法庭裁决过的法律问题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以”首地国际公司对抗移民局”胜诉,并成功地挑战移民局40多年来根据模糊的标准撤销已经批准的移民签证申请的政策。可惜,由于执政党在2004年的情报改革法案特别针对首地国际公司案件,使它作为先例的价值为期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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