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11年5月22日李律師手記 - 居住沒落城市換綠卡 可行

-- 李亞倫律師

在5月1日星期日“會見新聞界”的電視節目中,紐約市市長彭博建議,像底特律一類的工業城市正失去大量的居民,國會應該通過一項法律,允許在那裡居住5或10年的人辦理移民。

不過這項建議已經引起了許多反對聲浪。反對者指責這個建議荒謬、不切實際、反人權,認為它無法創造就業機會,因為人們就是因為沒有工作而離開的。

然而,筆者認為市長彭博是對的。他在紐約市的經驗就能得知,移民能夠重振人口漸漸減少的大都市。移民有活力、有新觀點,進而吸引自己,家人,朋友,及移民社區為大都市開始新的商業活動。這個想法也非常人性化,且在沒落城市生活5年或10年來換取綠卡也非常公平。許多潛在的移民在他們家鄉過的生活比底特律的條件還差很多。

但是這項建議執行起來具有難度。難就難在聯邦政府要定期檢查,以確保他們確實住在底特律或那些沒落的城市,而不是只把該處當為地址或只有部份的時間住在那裡。因此如果實行,政府要進行公正抽查,而不是僅由參與者在計劃結束的臨時轉正式綠卡的面談時遞交文件。

抽查需要費用。費用可由申請費支付。負責抽查的單位可以是移民局的欺詐檢測及國家安全(FDNS)辦公室或其他調查單位。


 

本文作者有30年以上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Martindale-Hubbell Law Dictionary 律師指南中給予AV全美最卓越律師等級的評價,這是一個在法律能力和道德標準上均屬最高的榮譽。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李亞倫律師在各類報紙和雜誌上所發表關於移民法律的文章多達1,100篇以上。李亞倫律師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在下列各處都有成功的訴訟案件,如聯邦法庭,移民上訴局,上訴審核處,外籍人士勞工證明上訴委員會,前移民局地區專員等。李律師於1977年成為俄亥俄州律師業一員,1982年加入紐約律師業,之後又進一步的成為受理紐約南、東、西區地區法庭及第二巡迴上訴法庭案件的登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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