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師手記 - 2011年移民立法重新燃起了希望

-- 李亞倫律師

從跛腳鴨國會會議的夢想法案被擊敗后,2011年再度興起移民立法的希望。一些有影響的主力將同時在支持和反對移民立法的潮流中推拉,筆者有信心的說新的一年將對移民立法有利。

1。)歐巴馬總統在跛腳鴨會議期間的表現顯示出他是一位有力的領導者,如廢除軍隊中同性戀不問不說的政策,与俄羅斯命名為“新的開始“的軍控條約得到參議院的批准,并為所有的美國人爭取到8580億美元的減稅福利,及他早期的成就如醫療改革和華爾街改革,和2009年挽救全國通貨緊縮的7870億美元經濟刺激計划等。他在12月22日對移民發出堅定的承諾,說他最大的遺憾也許是夢想法案的失敗,保證在下屆國會 “我會重新再來” 移民立法的希望因達到成就而聲望高的現任總統提出再次重來的決心,將是一個极為正面的因素。

2。)負面因素將是茶黨及其他保守派人士流入國會,其中許多人士不愿意向移民讓步。然而,美國國會有足夠通情達理的議員們,應當可以找到愿意通過有限及重點的立法,例如极為人道主義并認國家受到极高利益的夢想法案申請人或在我國糧食生產受到威脅時(只有极少數的美國人愿意作農場勞力的工作)而申請“農業工作机會, 福利和安全法案”AgJobs的申請人。

3。)2011年改變立法的政治趨勢會比2012年大選年更為有利。有史以來,選舉年要通過移民法總是困難,而要在非選舉年通過有限的移民福利法例,對許多國會議員而言較得人心。盡管移民辯論的本質分裂,但每個人都知道,移民制度早已破裂,美國可能破產,無法負擔要將10到11万非法移民驅逐出境的費用。改善美國就業情況將為正面的移民立法提供一條順風的道路。

4。)西裔議院游說團的壓力將是獲得立法改革的核心。一致反對夢想法案的共和党意識到已經自陷目前全國規模最大少數西裔族2012年投票人口的困境,因為西裔對于移民問題的重視,已准備以壓倒式的投票來選舉民主党的候選人。所有其他少數裔族也意識到,必須剎住這种州議會的潮流,才能停止對有色人种的騷扰。除非共和党決定不再是一個政党以誠意獲得少數裔族的投票,則他們必須在移民問題上妥協。 2011年將是共和党采取這种方式的年份,因為若在2012年才做,會被視為對民主党投降或為吸引選票而對少數裔族發放殘羹剩飯。

5。)2011年爭取移民立法的范圍會有什么可能的變化呢?照中期選舉來看,親移民的游說團必須面對現實,把期望降低。我認為在2012選舉年前,不會有包括移民合法化的大規模移民提案。去年11月民主党被徹底擊敗,加上移民局事務小組委員會和司法委員會更換領導主管的事實,使得纂寫和通過一個大法案十分困難。但是,我認為有方法可以為許多人獲得重要的移民福利,而無需編寫百科全書式的提案來通過立法。除了對上述的夢想法案和農工AgJobs法案作有限的更改并支持外,親移民的游說團應推動移民登記法(Registry)和/或245(i)條款的更新。2010年4月當正面政治趨勢的气氛較為有利時,我們在移民日報的一篇文章 “政府當局應探討建設性的移民建議” 中談過這些方法。在當時而言,這些和其他方法比起可能屬小步驟,所以被綜合移民改革的推動而淹沒覆蓋,但我們現在應該認真的來考慮它們.

6。)移民登記法是自1952年起就有的法條,授予在美國已居住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具備良好的道德品格,沒有不符公民身份資格或可被遞解出境的人如恐怖分子等,不是罪犯或拉皮條等不道德的人,不是顛覆分子,違反禁毒法或人口走私的外籍人士,調整為永久居民的身份。目前,那些能證明在1972年1月1日入境的外籍人士有資格。那個日期是雷根總統在1986年移民改革和控制法案中制定的。只需要更改有效日期,再將那個日期往前延伸5到10年,就可把這已廢棄的條款救活。另一個進一步的建議是,登記法可加入依据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研究得來的預計需求數目,隨后几年,自動將日期向前延伸的條款文字。這將允許符合條件的非法移民有秩序地登記,而不用給移民局增加重大的負擔,事實上移民局和美國政府在財務上會坐收漁利。

7。)245(i)條款是較為人知的條款,它第一次是在1994年10月生效,之后,根据非法移民遞交申請勞工紙或移民簽證的日期有了兩個新版本。這個條款包括大多數非法移民入境的方式,但最明顯的例外為J - 1簽證持有人,仍然受到要在海外居住兩年的要求和以K簽證入境的未婚夫妻/配偶。那些于1998年1月14日當日或之前提出的申請人,不必提供人在美國的證明。那些于1998年1月15日當日或之后,或于2001年4月30日當日或之前提出的申請人,必須提供2000年12月21日人在美國的證明。符合這些資格的申請人必須繳納現時的一千美元的費用,以使用245(i)條款。這個條款,加上一系列的續用決議,過去几年已經延續過三次,因為以前的國會認為它需要定期更新。從最近一次更新的資格日期到現在几乎已過了10年,它已和移民登記法几乎同樣地陳舊過時。2011年1月份國務院的每月簽證配額表公布,除了美國公民已婚子女F - 3類別為2001年1月1日外,其他所有移民簽證類別的排期已經超過2001年4月30日。然而請注意,這個類別在倒退前的2010年12月簽證公告,實際上已排到2002年6月1日。更新245(i)條款和移民登記法類似,不需要作重大的立法改變 – 只要在一個已經存在的法條上把日期提前。更新245(i)條款的受惠人數將比移民登記法少,但會給許多非法移民最終有獲得合法身分的希望。它進一步的會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收入源源不斷,達到自給自足。与移民登記法相反的,更新245(i)條款將給一個未來的日期,而不是已過的日期,好讓申請人有時間遞交勞工紙或移民簽證申請所需的文件。請注意,此條款在1994年8月通過立法後的第一次變更給了三年期,從1994年10月1日開始到1997年10月1日截止。

8。)有一派想法是在重要立法工作构成前,總統應先使用他的執行權,為某些類別的當事人,特別是那些符合夢想法案資格的人,開拓行政緩解。這派想法的特點是將這种行政命令給于法律上的承認,讓他們有能力工作,作為未來立法的 “首期付款”。我們認為,這种行政命令,應在不可能有新立法的情況下,再做的最后手段。最終授予自愿离境的延期和工作許可證雖然有价值,但很有可能被希望在移民立法上進行談判的保守派,視為是 “向井下毒”。我們應該指出的是,在跛腳鴨會期推出夢想法案立法時,共和党已對俄羅斯 “新的開始”的軍控條約的通過提出叫喊与威脅。歐巴馬總統將不能像他在推動“新的開始”時,對前總統,前國務卿,以及軍事領導成員,作有效的平衡。談判可能很艱苦,但第一次使用執行權,會是一個障礙,而不是僅需說服力而已。

9。)總統如果能在2011年优先處理移民問題,保持他的承諾,并試圖獲得立法的妥協,他可以在美國人民面前成為一位尋求兩党協議的誠實領導人物。如果他的努力失敗,那么他可以在他的行政宣告時向全國說明行政緩解的优點。他當然會受到批評說他濫用執行權來把不僅當今國會,連前次國會都被打敗或不被采用的提案制定成法,來迎合西裔美人的選票。最好的答案,看來是在2011年國會休會前宣告執行令,以減少迎合政治的指責。不倫他在2011年初或2011年底公布,都會同樣的受到濫用執行權的指責,但至少他可向所有的美國人民解釋,說他已試著立法,然后給予他發布行政命令的原因。

10。)2011年在移民辯論上將是相當不穩的一年。但憑著政府當局和其他合理党派的一點運气及專心致力,移民立法會有正面的光明前景。


我們得到移民刊物「Interpreter Releases」出版社「West,a Thomson Business」的同意刊出中譯本。 「Interpreter Releases」是一本領先的移民法定期周刊,刊登有深度及全面綜合性的分析,並對立法、規則、案件和移民局輔導等作具權威性的報導。

此文章2011年 Thomson Teuters 版權所有

 

本文作者有30年以上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Martindale-Hubbell Law Dictionary 律師指南中給予AV全美最卓越律師等級的評價,這是一個在法律能力和道德標準上均屬最高的榮譽。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李亞倫律師在各類報紙和雜誌上所發表關於移民法律的文章多達1,100篇以上。李亞倫律師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在下列各處都有成功的訴訟案件,如聯邦法庭,移民上訴局,上訴審核處,外籍人士勞工證明上訴委員會,前移民局地區專員等。李律師於1977年成為俄亥俄州律師業一員,1982年加入紐約律師業,之後又進一步的成為受理紐約南、東、西區地區法庭及第二巡迴上訴法庭案件的登記律師。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1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