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08年10月5日李亞倫律師手記 - 應立即通過S.3414提案

-- 李亞倫律師

2009會計年度一開放的移民簽證配額,就讓那些在中國大陸和印度出生的申請職業移民者大失所望。

職業移民類別第二優先(EB-2為有碩士以上學位或特殊能力的人士)和第三優先(EB-3為技術勞工或專業人員)期望他們的類別在新年度配額開放時期有所進展。在世界各地出生(其他所有的國家)的第三優先EB-3類別情形也是相同。EB-3類別在7月到9月無名額前,世界各地出生的EB-3類別排到2006年3月1日申請的案件,中國大陸出生的排到2003年3月22日,印度出生的排到2001年11月1日。10月重新開放的EB-3類別,世界各地出生的排到2005年1月1日申請的案件,中國出生的排到2001年10月1日,印度出生的排到2001年7月1日。中國和印度出生的EB-2類別9月排到2006年8月1日申請的案件,但10月中國倒退到2004年4月1日,印度倒退到2003年4月1日。這意味著這些類別的申請人必須等待更長的時間,移民局才會審理到他們的案件。

依目前國務院簽證辦公室的簽證公告上看來,未來加快排期進度的預測並不樂觀。簽證辦公室公布,除非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將舊優先期的積壓案件處理後,職業移民的進度才有希望向前推進。簽證辦公室將先前的排期進展太快(和繼續令人失望新開放的會計年度職業類別數字),歸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先前把服務中心必須處理的案件,和2008會計年度職業類別最高可運用的配額數字相比「估計過高」。這些估計毫無疑問地對國務院表示,許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需要簽證配額才能調整身分的案件,一則還沒有準備好無法審理,或因案件需要移民簽證配額而未批准。

親屬移民F-2A最快

10月開放的親屬移民類別和9月的簽證配額相比進展很小。親屬優先類別中,排期最快的是F-2A類別(永久居民申請配偶或21歲以下未婚子女),其案件大約要等待5年。

大部分職業和親屬移民案件積壓非常嚴重,應該馬上糾正,最好的機會是目前已在國會由參議員孟南代茲(Menendez,紐澤西州民主黨)於2008年7月31日提出並提交司法委員會的「2008年簽證效率和延長電子查證(E-Verify)系統法案」(S.3414)。這個提案建議把1992到2007會計年度沒有使用完的簽證配額,在此提案立法簽署後的60天後重新拿出使用。此案還允許未來年度若有未使用完的配額,可以自動轉到下一個會計年度使用。

這裡到底涉及到多少個配額?是否多到對大眾有重大的影響?親屬移民類別每年最多有48萬個簽證配額,最少有22萬6000個配額。職業移民類別每年有14萬個簽證配額。在討論從未通過的「2006年移民改革法案」時,國會預算辦公室(CBO)在2006年5月的估計中表示,過去10年中的9年,每年親屬類別的配額都訂在最低的配額範圍內,包括2005年的21萬3000個移民。國會預算辦公室預測每年還可增加27萬5000個親屬移民的簽證配額。至於職業移民案件,國會預算辦公室間接地估計,從2001到2005會計年度,有33萬5000個未使用的配額。把1992到2007會計年度未使用的配額拿出使用,就算無法將所有的類別全部開放,至少會把積壓的案件緩解幾年的時間。

每年有大量配額未用

這個機會是把過去沒有使用完的簽證配額拿出使用。每年移民局對大量未使用的簽證配額都給予各種各樣的藉口,包括移民服務中心之間溝通有誤,國務院計算錯誤,以及前移民局沒有能力完成案件。S.3414提案不應該被看成是請求新的利益,而是追溯過去應該給予但卻從未發出簽證配額的一個法案。

讀者應該鼓勵居住地的議員和參議員,盡快對此提案有所表決。當然大家都知道國會為支持美國經濟,在立法上的工作沉重,而且國會將很快地休會。所以讀者現在應該立即採取行動,寫信或打電話給國會議員,告訴他們讀者認為此提案的重要性。如果讀者不知道如何與國會議員聯繫,可透過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或由我們網站www.AlanLeeLaw.com主頁下的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提供的「寫信給國會」擊點處和國會議員聯繫。

 

本文作者有25年以上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可惜﹐由於執政黨在2004年的情報改革法案特別針對首地國際公司案件﹐使它作為先例的價值為期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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