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界安全﹐工作機會及移民改革法案需要花一萬美金來賺取合法身分和調整身分

-- 李亞倫律師

S. 1348法案 (2007年邊界安全﹐經濟機會及移民改革法案) 中令人不安的條款是那讓人不可置信的高金額費用﹐即申請人為“Z”簽証及日後調整永久居民身分所需繳付的費用。它和被大眾痛罵的2007年3月28日白宮提案相比﹐這個目前正被討論的法案已明顯地降低了金額﹐但還是離最近白宮讓大眾相信“Z”簽証只要付一千美元罰款就可拿到﹐另再付四千美元罰款就可調整身分拿到綠卡差得多。

就我們所看﹐法案有七項付款種類﹐分別排列為下﹕

1. Z 簽証申請手續費
2. Z-1 罰款
3. Z-1 州政府協助費
4. Z-2/Z-3 家屬罰款
5. Z 簽証延期費
6. Z-1 調整為永久居民身分的罰金
7. 調整為永久居民身分需付國務院與國安局的申請費

根據這七項來審閱2007年3月28日的白宮提案﹐每位Z簽証持有人的手續費是1,500美元﹔每位Z簽証持有人將處以2,000美元的罰款﹔這個為初步申請和延期而徵收的2,000美元罰款的一部分將會分攤給當地政府做為州政府協助費。Z簽証持有人家屬的罰款也是2,000美元﹔Z簽証持有人每三年辦延期要付2,000美元罰款及1,500美元的手續費﹔還有每位Z簽証持有人需要付$10,000 的罰金來調整永久居民的身分。它沒有提到調整身分的申請費﹐但這並不意味?他們不會收取此費。只需看一下這些數字﹐我們計算一家四口﹐就算不考慮正常的調整身分申請費﹐就得起碼花八萬二千美元在政府規費上 (在此假定只須辦延期兩次)。這些數字沒有包括離開美國和在申請人祖國提出調整身分的成本。

目前討論的法規把Z申請手續費從天文數字減到昂貴的程度 (每一位家庭成員)大約為1,500美元﹔Z-1罰款為1,000美元﹔Z-1州政府協助費為500美元﹔Z-2/Z-3 每位家屬罰款為500美元﹔每位Z持有人的延期手續費大約為1,500美元﹔及Z-1調整到永久居民身分所徵收的4,000美元罰金。他們沒有提起給國務院與國安局申請費的金額﹐但有規定要付的。依我們的估計﹐假設每個Z簽証有效期為四年﹐且需要延期兩次因為大多數的估計顯示要花8到13年的時間Z簽証持有人可開始申請永久居民的身分﹐一位Z簽証持有人將起碼花費一萬美元在政府的規費上﹐一家四口起碼要花二萬五千美元。這些數字不包括因調整身分而需離開美國在申請人祖國調整身分的成本﹐要付給國務院及國安局身分調整的申請費﹐其他隱藏的費用﹐或我們遺漏的費用。

在閱讀上星期的報紙報導﹐我們相信有資格的申請者需要知道這賺取合法身分的真正成本﹐特別是很多人以為他們只需有五千美元就能獲得綠卡﹐並為要如何收集這筆錢而苦惱。白宮到現在為止還沒有誠實的商討這些當事人到底需要籌集多少費用和罰款﹔還有﹐應該讓這些人的支持者有機會跟國會議員要求進一步的降低費用。

 

本文作者有25年以上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可惜﹐由於執政黨在2004年的情報改革法案特別針對首地國際公司案件﹐使它作為先例的價值為期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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