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周刊2007年4月22日刊登李亞倫律師對"大陸小留學生風潮 方興未艾”專題的評論

夢想法案成全孩子

-- 李亞倫律師

紐約資深華裔律師李亞倫說,華人孩子中的一個主要問題是許多孩子透過觀光簽證(B-2 visa)來到美國後,並未按時回去,而是去公立高中讀書。因此,這些華人孩子的「身分黑了」。

過去,許多台灣孩子用觀光簽證來美後,可以申請轉換學生簽證。這樣,他們只能在公立學校學習一年,向市及州政府支付教育成本,然後就要轉移到私立學校就讀。但是,私立學校學費昂貴,因此,許多人用非法身份在公立學校讀書。「但是,他們如果不回去,就會面臨法律問題。」

他說,如果擬議中的夢想法案獲得通過,就可以解決這些小留學生的非法居留問題。民主黨聯邦參議員德賓(Richard Durbin)日前在參議院提出夢想法案。而在3月1日,民主黨聯邦眾議員柏曼(Howard Berman)在眾院提出與美國夢想法案類似的法案,他認為這個夢想法案今年有可能通過。

兩案內容有許多相似之處,主要內容是,這些 「黑下來的孩子 」有望獲得合法身分。其條件為:16歲之前進入美國,沒有犯罪紀錄,人品良好,高中畢業或獲得高中畢業同等學歷。他說,有的華人孩子已經讀完大學,因為有的公立大學允許非法移民就讀。

因為沒有合法身分,他們不能向移民局申請畢業一年實習(OPT),因此也申請不到工作簽證。有的人不得不繼續讀書,有的甚至讀到碩士學位。他聽說有的華裔孩子因為找不到工作,接連讀了幾個學士學位。

他建議這些非法學生不要退學,起碼完成高中學業,最好能夠等到這個法案獲得通過,然後申請身分合法。

 

本文作者有25年以上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可惜﹐由於執政黨在2004年的情報改革法案特別針對首地國際公司案件﹐使它作為先例的價值為期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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