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倫律師手記 - 四之一

支持切斯(Jeffrey Chase)法官

-- 李亞倫律師

我們認為紐約移民上訴局的移民切斯法官已被污辱夠了﹐若他想回職﹐應該允許他儘快回到崗位出庭辦案。根據2007年3月13日紐約時報的報導,自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庭去年對他的指責和最近移民上訴局詳細檢查所有他審判過且目前正在上訴局審理的案件後﹐他已被免除法庭職責﹐調派文書工作。爭論問題是他看來對政治庇護案件含有敵意, 及有一個案件犯了太多錯誤及疏忽。切斯法官在處理他的一些案件時也許做得過分了一些, 但他政治庇護的裁決紀錄相當一致﹐甚至比全國的批准平均數寬厚的多。 TRAC移民計劃, 是一個非黨派且獨立的組織機構由JEHT基金會﹐福特基金會和Syracuse大學贊助﹐試圖從政府當局取得詳細信息﹐並向國會和大眾提供資料, 它公佈自2000年到2005年前幾個月全國政治庇護移民法官批准和拒絕的統計資料,其全國批准平均率為38.1%。同期, 切斯法官的批准平均率為42%。由那個資料顯示﹐在切斯法官面前出庭的政治庇護案件﹐外籍人士贏的機會較高。 這與同期其他紐約的法官批准率9.6%, 4.1%和5.7%形成強烈對比。我個人寧可與我的政治庇護客戶在偶爾會耍脾氣但裁決和切斯法官一致的法官面前出庭﹐而不想在一位彬彬有禮但批准率很低的法官面前出庭。從我的個人在切斯法官前打官司的經驗,我知道他是一位公正無私具有效率的法官,並 對訴訟程序很關注, 明顯地他非常聰明, 有時甚至會對外籍人士建議對其有利的解決辦法。他的麻煩事看來是有些案件他相信外籍人士在出庭時仍然受到人口走私販或無照律師的幫助,並捏造政治庇護的假故事。 他有時沒能控制自己是無法寬恕的,但從所有的報導他已受到教訓,應該很快的允許他出庭辦案。

 

本文作者有25年以上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可惜﹐由於執政黨在2004年的情報改革法案特別針對首地國際公司案件﹐使它作為先例的價值為期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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