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翠納颶風和其他事件 *

-- 李亞倫律師

卡翠納颶風來到之後﹐有移民案件在紐奧良地區的當事人都想知道這會如何影響他們
案件的處理情形。 很不幸的﹐我們在寫這篇文章時無法預言這些案件會被拖延多
久﹐但好消息是紐奧良地區辦公室沒有遭受損害﹐而且全部記錄和文件都很安全﹐
目前正轉送到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田納西州﹐孟菲斯的辦公室﹐地址為842 Virginia
Run Cove, Memphis, Tenn 38134。 因為紐奧良的辦公室將會關閉一段時間。2005年
9月8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發布新聞﹐宣布全國各地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辦公
室已準備好來協助被颶風影響到的案件。我們最近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全國
客戶服務中心交談確定有這種服務﹐那是有關我們一位在紐奧良有面部掃描和打指
模通知的客戶﹐但他目前已疏散到休士頓﹐全國客戶服務中心說﹐他可以到休士頓
的三個服務中心的任何一個中心去做﹐只需要帶通知單和任何文件可證明他是從紐
奧良來的即可。


下列的消息對卡翠納颶風以外的當事人案件可能有幫助﹕

1。2005年真身份證法案在2005年5月11日通過﹐取消了以人口控制政策得到政治庇
護者的有條件限制(註釋1)﹐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沒有公佈說明有條件庇護身份
者﹐將如何進一步申請調整永久居民身份(I-485)或申請海外家人來美(I-730)。沒
有公佈規則使得許多當事人包括律師在內感到困惑﹐不知是否要提出申請。我們事
務所早先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總部連絡時﹐得到的建議是有條件庇護者只要
已擁有有條件庇護身份一年﹐即可申請調整身份。 到目前為止﹐美國公民及移民服
務局似乎沒有一個標準的程序﹐我們已鼓勵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在聯繫會議前或會議
上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出此問題。 尼泊拉斯加服務中心似乎已經接收一部份
的申請﹐但拒收一部份的I-485申請﹐另一部份則吊在那裡即沒有接收也沒拒絕其費
用。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應該提供肯定的說明是否它會要求有條件庇護身份必須
正式批准後才可提出這些申請﹐或是否現在就可接受I-485和I-730申請﹐只要是恰
當地提出申請且申請人也沒有其他問題讓他無法獲得最終正式庇護批准。 這後者
方法比較明智是因為有下列兩個具體的原因﹕ 1 .)目前﹐因其本國一胎化政策而授
予庇護身份的當事人可以馬上有資格為其海外家人申請I-730。為什麼比他們早幾年
以同樣理由獲得庇護身份的人處於更有利的狀況﹖ 2. )過去有條件庇護者要等到
有配額﹐且其新的安全調查完成後才可取消其有條件的限制取得正式批准。但是現
在看起來﹐沒有理由要求重新做背景調查﹐因為最終庇護的批准會更進一步的耽誤
此類別獲得永久居留或與家人團聚的權利。 為了取得有條件庇護身份﹐所有案件
都已做過安全背景調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已經知道大多數有條件的庇護者將
不會有安全問題。另外﹐只要這些外國人一提出綠卡申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會
再次做安全調查。大多數有條件的庇護者已經等了一年﹐可以馬上有資格申請永久居
留。在目前調整身份系統下﹐打指紋通知通常在申請I-485後一個月內寄出。 因此﹐
沒有重大的理由要拒絕當事人在現在同時申請I-730和I-485的權利。

2。有少數申請調整身份I-485或入籍N-400的當事人﹐因收到取消面談通知而感到困
惑﹐不知是否他們的案件有錯誤﹐該不該擔心。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說取消面談
的原因很多﹐大多數不是因案件有錯誤。原因包括支票退票﹐找不到和“A”號碼有
關的檔案(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給每個申請永久居留或其他福利的案件一個"A“檔
案﹐而服務局發現無法在面談時將所有有關當事人的資料準備齊全),等待IBIS審核
(邊境監督系統內部機構)或等待安全調查手續﹐等等。

3。自2005年9月28日起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上訴和申請重審重開案件的費用,
將從110元漲價到385元。這個加價不影響向移民上訴局上訴的案件﹐此上訴費仍然
維持110元。此加價迫使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對其2004年4月23日公佈的“補件通
知(RFE)”備忘錄重新評價鑑定﹐此備忘錄指出不是每個案件在審判前都需要補件﹐
情形由審查官自行處理﹐他可以拒絕申請而不需發出補件通知(RFEs)。那個政策造
成許多不公正和無理的拒絕案件﹐而當服務局提議加價時﹐很多人指出移民服務局
要求客戶付385元來撤銷其站不住腳的的判決是不公平的。這個政策在2005年2月16日
公佈的備忘錄中撤回﹐照補件通知(RFE)的規範和意圖拒絕通知(NOIDs) 建立了一個
共存的承諾﹐也就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的官員在 沒有補件通知RFE的情況下只
可拒絕 不符合法律規條的案件。


4。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2005年8月8日的服務中心主辦的電話會議宣布﹐已由服
務中心轉到當地地區辦公室的職業移民案件﹐ 工作許可(I-765)和回美紙(I-131)的
申請應該在I-485原先審核的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這個澄清審轄區的消息﹐對所有
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因審核權是在服務中心或全國福利中心(NBC)-首先處理當
地地區辦公室的案件-感到困惑的人很受歡迎。當地辦公室一直建議當事人向全國福
利中心提出申請﹔全國福利中心則說這些案件的審核權屬原先的服務中心﹔而送到
原先服務中心的案件又被轉到當地地區辦公室。 現在則希望每人都知道該怎麼做。

5。德州和加州這兩個服務中心最近已經確認要用“轉回早期情形”(nunc pro tunc)
原則來糾正因判錯而被拒絕的案件。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和德州服務中心在2005年
8月1日的聯繫會議記錄﹐第4項目提及有關因判錯而被拒絕的I-485案件﹐此案的中
國出生申請人聲稱他可使用衣索比亞的名額﹐因為他的配偶在該國出生﹐而他們同
時提出申請調整身份。這個案件在2005年7月1日前就因中國無配額而被拒絕﹐當時
職業移民第三類別EB-3簽證除了在中國﹐印度和菲律賓出生者外﹐仍然有名額。
在7月1日﹐EB-3除了第三類別一般類A組外﹐所有國家都沒有名額。 在建議AILA會
員用粗的字體把I-485上要求同時使用其他國家名額作上記號後﹐服務中心說案件因
判錯而遭拒絕﹐應該要求接受“轉回早期情形”﹐以”先前的拒判錯誤“為由回到
原來的收件日期。申請人應該提出先前及時申請的證明。2005年8月24日美國移民律
師協會(AILA)和加州服務中心聯繫會議記錄的第4項目﹐提到相似的問題﹐譬如一個
案件因收信處弄錯而被退回﹐造成當事人因配額倒退無法重新申請﹐是否加州服務
中心有自主權追溯到以前日期而接受此案。服務中心肯定地回答會照這個原則去做﹐
如果此案是因判錯而遭拒絕的﹐它有自主權追溯到以前日期來接受這個I-485案。服
務中心容易犯錯﹐因為收信處的辦事員不是有經驗的官員﹐常常發生錯誤﹐我們很
高興這兩個服務中心公開承認他們要接受此類I-485s﹐衹要證明他們當初被退回的
案件是及時遞交的。

6 加州服務中心目前對I-130 (申請親屬移民)申請人寄出信件要求申請人提供一大
堆的文件﹐不管在申請時申請人有沒有提供。看起來加州服務中心在官員要審查I-130案
件的90天前一律發出此信來減少日後要寄出“補件通知(RFE)”的需要。但是如果官
員日後在審理I-130時發現缺少文件﹐他/她應該要再發出補件通知(RFE)的。 

7 海關及邊界保護局(CBP)最近承認檢驗錯誤可以在任何一個受託檢驗地點改正﹐而
不一定要在那個發生錯誤的關口檢查地點才能改正。譬如一般發生的檢驗錯誤是在
出入境(I-94)卡上簽發的日期太短-非移民H-1B是2年或2年多的有效期﹐但是家屬H-4
的I-94卡的有效期僅因配合護照上簽證的時期只給了幾個月的期限。(只要護照上有
足夠的時間﹐應該要給當事人申請表上的期限而非簽證期限)。 這個消息將幫助很
多有檢驗錯誤的當事人﹐並且他們的目的地離入關的美國國際機場關口很遠﹐例如
在洛杉磯下機﹐在觀光和探親後才回聖安東尼奧。 因為很多人抱怨在檢驗地點的
海關及邊界保護局(CBP)官員認為當事人必須去發生錯誤的關口才能改正I-94的錯誤﹐
盡管最新出版的”實地檢驗官手冊“允許當事人在任何受託檢驗地點都可改正。

註釋1。照先前的法律﹐以本國人口控制政策在過去曾被迫害或有理由害怕會被迫害
的政治庇護的批准是有條件的。這個有條件限制僅在有配額時(每年一千個限額)才
會取消。2004年12月16日﹐司法院估計大多數經移民法庭或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在2000年9月15當日或之前批准的有條件庇護者﹐他們的身份﹐背景和安全檢查已
經登記完成者﹐都已經通知可以有正式庇護的資格。它進一步估計因為有超過9000個
庇護申請者在等待配額﹐那些在2004會計年度批准的有條件庇護者要等9年才能拿到
正式的庇護。

* 這篇文章是在麗塔(Rita)颶風對德州居民造成威脅前寫的

 

本文作者有26年的移民法經驗﹐律師事務所設在紐約市。於1977年在克利夫蘭-馬歇爾法學院得到最佳法律寫作的 Sidney A. Levine獎,並在許多族裔報紙投稿刊登移民專欄﹐如世界日報﹐星島日報﹐巴基斯坦之聲﹐Muhasha 和 OCS日文報。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專家的身份出庭作證﹐並在1985年因保護人權受到臺灣政府的表揚。他的文章" 布希總統臨時工人計畫與相關待審立法之分析“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國移民律師協會2004年年會上的頭條文章﹐還有他以從未被任何法庭裁決過的法律問題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以”首地國際公司對抗移民局”勝訴﹐並成功地挑戰移民局40多年來根據模糊的標準撤銷已經批准的移民簽證申請的政策。可惜﹐由於執政黨在2004年的情報改革法案特別針對首地國際公司案件﹐使它作為先例的價值為期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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