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釋疑(下)
預先招聘程序?傳統程序?還是不做勞工紙的程序?

-- 李亞倫律師

此文的上期﹐討論勞工部在2005年3月28日即將生效的新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PERM)最終規章和提議初稿的不同點。 我們也部分回答了是否等到PERM實施時才依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申請或者依現行的傳統程序或預先招聘程序(RIR)來申請勞工紙的問題。現在﹐我們對申請勞工紙和移民簽證名額作深入探討並指出為什麼甚至連非法居民不能依目前移民法辦身份者可以考慮申請勞工紙。

如果公司和外國人所主要關心的,是申請速度的快慢,可能認為用PERM(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申請最好。但是您一定要記住,勞工紙只是移民申請的一部分。
為了讓移民局批准綠卡,排期(即向州政府當地工作辦公室 SWA 或勞工部─PERM 案件的遞件申請日期)一定要排到,這是以國務院簽證公佈的進度表為準。目前,印度和中國個人申請勞工第三優先(EB-3)案件有積壓。(這個EB-3類別,適用於需有兩年工作經驗,或具學士學位者)。

我們與國務院聯絡後了解,勞工類別(EB)的配額,將會隨著今年的會計年度前進,而予以改進,但是將來很可能會有所惡化。

中國:

國務院不認為,在中國和印度出生的勞工第三優先(EB-3)申請案件,排期進度會很快輪到。所以很可能從這兩個國家來的當事人,無法以PERM快速批准的勞工紙第三優先(EB-3),馬上同時申請I-140/I-485表。(I-140為職業移民申請表,I-485是永久居留登記或調整身分申請表,這是當事人為了不離開美國,就能拿到綠卡的下兩個步驟,通常能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的區域辦公室,同時申請以加快程序)。

我們也可預測,在5月初,因大眾對 PERM 系統有了更多認識,招聘作業完成和勞工部收到提交的申請表、移民案件,將會達到尖峰。在這種情況下,於2005年5月即輪到排期的個人,將比後來申請的人受益為多。從這些條件來看,這兩個國家的第三優先類別(EB-3)勞工,應該慎重考慮,在這個時候以預先招聘(RIR)方式申請勞工紙。

其他國家:

對目前沒有積壓案件的國家而言,我們推測,不久勞工類別(EB)將有足夠的名額。如果沒有,那麼今年年底會計年度的多餘名額,將使整個世界的勞工類別(EB),在2006年會計年初(2005年10月開始)均會有名額。

我們對2005年和2006年初會計年度,抱持樂觀態度,因為我們不相信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會如其預測計畫的將很多勞工類別(EB)調整身分的案件,遞交國務院。

不論如何,國務院對其剩餘的2006年會計年度的預測也不高。依國務院提供的數字預測(按我們和國務院在2004年12月29日的談話內容),其最差的估計,目前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中心積壓的勞工類別案件,在2006會計年度,至少需要20萬名配額才夠用。

由於年度定額只有14萬個名額,加上未使用的親屬移民配額,這些其他國家的排期也會受到積壓。只有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中心轉移他們的工作方針,從削減積壓案轉到調整身分案件,並停止他們對勞工類別(EB)向國務院提出過度的要求,排期才會趕上。

從上述假設,來自其他國家的申請人,可能考慮以快速的PERM 來申請,以便在今年會計年度結束前同時遞交I-140/I-485表,但是他們要有準備,假如遞交I-485表後配額開始積壓,那麼他們可能要等待一段時期,才能有結果。

雇主和外國勞工當然也應該考慮其他方面,例如 PERM 計畫下的招聘額外負擔,特別是專業職位案件;那些很多美籍勞工可用的特種職位;雇員在申請時期的非移民身分(H-1B期限快用完了嗎?);和依PERM招聘作業有關的額外人事開銷。當然,如果公司正好也在進行招聘工作,費用才會減輕。

那麼,在美國非法居留者於這段期間該怎麼辦?他們該不該等布希總統對客工計畫的議案通過,或者等待國會重新介紹,讓他們身分合法化的前期會議提案之一告一段落,或者等國會通過另一個245(i)延期條款。

245(i)條款允許大多數申請人,只要付一千元即可在美國面談申請綠卡。最近一次的延期條款為,只要在2001年4月30日前申請勞工紙或移民簽證者,並在2000年12月21日前,就已居住美國的非法居民可以申請。這個條款對大多數非法居民非常重要,因為1996年的改革和行動方案規定,自1997年4月1日在美非法居留超過180天或一年者,將受到三年或10年禁止再入境的懲罰。

非法居留的外國人可以考慮,在這段時期申請勞工紙的可能性,否則若是上述所提任何提案一旦通過,他們必須等待更長的時間。

上次245(i)條款通過時,我們見到大量的勞工紙申請,使勞工部多年來造成過量積壓案件。可能這種相同的情況會重演,讓勞工部和移民簽證類別,再次嚴重缺乏人手,進而積壓案件多年。

就算不考慮因新議案成為法律,而造成大量的申請浪潮,我們也預測,勞工類別案件將來會被積壓。這樣的話,那些先提出申請的人則有利,而等待中的則將等候更長時間。

讀者應該注意,布希總統的議案不允許此類勞工變換綠卡。但上次國會對此議案,提出可轉換的提案,但此作業將很緩慢。非法居民想要在此申請勞工紙者,可考慮於2005年3月28日前,以預先招聘程序(RIR)或傳統程序申請。屆時,如果仍考慮申請勞工紙,雇主必須完成PERM的附加招聘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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