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重大及負面的移民事項(下)

李亞倫律師,2004-02-29

羈押問題在2003年,無論從美國最高法院到司法部部長艾西克羅、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分數均評為“F”(不及格)。最高法院在「Demore v Kim」一案中決定,外籍罪犯於移送出境的全部程序中,無論是否有潛逃或對社會大眾安全構成威脅的可能性,均有可能被羈押。

司法部部長於「 Matter of D- J」一案,憑藉他對移民上訴委員會(BIA) 的掌控能力,想辦法允許 ICE 全程羈押那些從海上偷渡來美、現正處於訴訟程序的人。他所持的理由為,該類非法人士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而此案申請人的母國如海地,只不過是臨時找來的代罪羔羊,用來對付巴基斯坦人、巴勒斯坦人或其他企圖非法移居美國者。

海地人民大多為黑人,他們遭到如此帶有敵意的對待,然而另一方面,只要古巴人民想辦法抵達美國海岸,便能受到特別待遇。海地團體支持者,以及全國和當地移民支持者,皆稱艾西克羅的決定毫無道理、毫無根據,且是帶有種族歧視的政策,只為了要趕海地人出美國。

ICE 受到該項政策的鼓舞,現在竟還認為該局和 CBP ( 海關及邊界保護局) 均對初次保證 金有決定權,甚至有權推翻移民法官對保釋金所做的決定。ICE 還嘗試新計劃,如 將那 些在移民法庭輸掉的人予以拘押,即使他們仍有上訴權 ( 哈佛特試驗計畫,Hartford pilot project )。報導還指出,ICE 曾引誘一些收到最終驅逐出境令者,前往所在地的 CIS 辦公 室,假裝當事人有移民利益事宜需要辦理,現還考慮讓失去上庭權利的人,戴上電子監視,如同犯下輕微罪行的犯人般禁足在家。

US- VISIT ( 數位化出入境登記) 這套新系統,於 2004年1月5 日正式啟用,全美的 115 座機場及 14 個大港口,均對所有入境旅客及美國永久居民,進行生物特徵辨認手續( biometric,即面容掃描和捺指印 ),另外也於一機場 ( 巴爾的摩 )、一海港 ( 邁阿密 ) 對上 述出境人士辦理相同手續。由於這是一套新系統,所以評作“I ”(不完整 ) 但因其具有前瞻性,評分偏向及格。

國土安全部 ( DHS ) 認為,該系統只會讓出入境檢驗過程,增加 15- 20 秒的時間。 若該項 說法屬實,那麼 US-VISIT 系統將大大提高國家安全,又不會阻塞出入美境作業的程序 。 然而,這樣的想法固然很好,但實際效果有限,畢竟無法阻止那些美國政府不察、而又願意犧牲生命的人,所做的攻擊行動。如果我們將 US-VISIT 比作護盾 ,那麼也只鑄好四 分之一而已。

多數旅客在 2004 大半年,不需經過面容掃描和捺指印,便准許從大部份的機場、海港離開美境,即便是美國和墨西哥、加拿大的陸地邊境,也至少要到 2004 年底,國會 才會要 求辦理面容掃描、捺指印。

目前 US-VISIT 最主要的缺失為,全球 27 個免簽證國 ( 多數為歐洲國家 ) 國民根據 簽證 豁免計劃,出入境時並不需經過該系統,但這些國家有許多穆斯林人口, 比例很高,如 法國、英國、德國。而這三國中的其中兩個,布希政府認為威脅程度很高,甚至在聖誕和新年佳節期間,取消了多個班機從法國、英國來美的航次。

這些免簽證國的國民,原定在 2003 年10 月以前,就需取得電腦 可讀護照 才能入境美國 ,這項做法可大幅提高美國國家安全,但規定日期又延後至 2004 年10月 ( 荷蘭人民除外 ,因該國護照竊取的報案數量過多,所以該國人民自 2003年 5月起 便需持有電腦可讀 護 照 )。話雖如此,只要出入境檢查的時間合於 DHS 預估的,啟用 US- VISIT 系統仍是項正 確選擇。

領事館在處理移民和非移民簽證時,嘗試在加強安全的措施上和旅客迅速進出美國的需求間,找出一個平衡點。

簽證處理自 2003 年初,規定加強背景調查,美國政府的聲譽自此掃地, 因為即使是傑出 的藝術家、作家、科學家,似乎也得無止境的等待通過簽證背景調查。有些來美參加著名頒獎典禮的人,也因簽證未能即時辦好,而被迫取消行程。有些人辦理移民簽證,因為等待通過背景調查,有時還得等上長達一年的時間。美國政府不但未設法解決這個問題,還在 2002 年8月推出全括性的科技警戒名單 (TAL),其中包含非新興的領域,例如:建築、地理、住屋及都市計劃。( 推行 TAL 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美國 在科技領域上的優越性,並讓那些找機會入美境從事非法行為者,如輸出物品、科技、涉及國家 機密之資訊,不得入境美國)。還好在 2003 年下半年度,上述情況明顯改善, 因此,我們對領事館處理部份的評分為“C”。

不過,領事館處理部份,往後仍有延誤的可能,因為國務院於 2003年8月規定,幾乎所有的簽證均需親自前往面談,再加上相信是由 DHS 及國務院於 2003 年8月所制定的備忘 錄 上又規定,簽證須經過雙重裁決,並賦予 DHS 簽證發予的監督權。另外,未來隱約可 見的恐懼是,許多簽證豁免國的人民,無法在 2004年10月前,取得電腦可讀護照,而被迫到美國領事館、大使館排隊申請簽證。在此仍建議那些離開美國、並需在原居住國領取簽證的人,要有準備簽証辦理會有所延遲。

最後討論的其他因素,和上述機構無關,但在 2003 年對移民界及美國本身帶來重大影響。

美國失業率於 2003年4月上升至 6 %,創下八年來的新高, 目前則為5.7 %,這個數據可能 跟勞工局延緩實行計劃好的 PERM ( 電子檢查管理系統 ) 有關 。勞工局 PERM 方案會將勞工紙的申請,集中到勞工局的地區辦公室辦理,而不是向現在分給各州勞工就業局(SWA) 。該方案能在 21天內批准勞工紙 ,不過僱主招聘方面的要求,將比現 在的傳統勞工紙 或招聘簡化勞工紙 (RIR) 為多。

儘管勞工局表示,一旦預算完成,並按照規定經過預算管理局 (OMB) 審查後,將公佈PERM 最終條例,但這絕對有可能會激起 政治上的強烈反對,如此迅速 提供長期工作 給外籍人士,而許多美國人卻仍找不到工作,因此,可能迫使 PERM 計劃更加推遲,到 11月份總統大選過後才施行。

對許多公司而言,臨時工人簽證的新字眼為「外包到國外(offshoring)」。很多社會大眾在 2003年初,初次聽說美國很多大企業,將年薪在美金10 萬以上的優渥工作外包給海外的公司。許多人知道,美國製造業因廉價的全球競爭已消減不少,但一般還認為,美國在知識企業上仍保有一片天,尤其是電腦領域。大多數人直到 2003 年才領悟, 高消費層次的 服務業,尤其是電腦產業,仍有可能移往國外發展。

印度在這波外包工作潮是主要受惠國,因為很多印度人教育水準高又會說英文,並對從事與美國人一樣的工作,卻只領五分之一的薪水感到高興。美國教育的黃金法則,亦即電腦或相關科系似乎擁有源源不斷的電腦人材可供使用,而印度人口是美國的三倍,這項法則還適用嗎?這還不包括世界其他國家,同樣也能佔掉大半知識界的工作。

美國政府是否會被迫採取行動,懲罰國外公司,不准他們參與承包政府部門工作?而真又有採取行動的必要性嗎?分析師曾評估,科技工業的勞工量,往後 10 年內會因經濟好轉 及新產品上市而倍增。 上述 問題將於 2004 年開始得到解答。

移民領域在2004 年,毫無疑問會有更多改變, 布希總統已提出計劃,要讓非法工人取得合法身份,只要當事人找到有意願的美國僱主,在經過招聘程序後,找不到適用或更加適用的美國工人想從事該工作。

目前左右派人士都批評這項提案不過是政治花招罷了,目的是爭取 2004年總統大選西語 裔的選票。右派人士指責布希總統遺棄他們、頒佈大 赦,而左派人士批 評此提案在 最後 階段,調整外籍身份成永久居民方面缺乏方針,甚至不建議當事人長久留在美國。(欲知由亞利桑那州眾議員 Jim Kolbe、Jeff Flake 所提的大赦案,請上我們的網站www.AlanLeeLaw.com,參閱我們 2003年9月28日在世界日報刊登的文章「下一個大赦?可否為此做準備?」,布希總統的提案原該緊密參照該議案)。

本文當中評為 "I"(不完整)事項,往後12個月的發展將耐人尋味,因為這些均是移民領域中較為重要的議題,而其他方面是否也有所進步,以提昇顧客滿意度、合理度、及做出「寄予同情」( 顯然美國政府擁有該字的使用權 ) 的決定,讓人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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