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重大及負面的移民事項 (上)

李亞倫律師,2004-02-22

回顧 2003年,我們可以開始評價那些對移民領域,已發生或即將發生重大影響的緊要事項,很遺憾,雖然有些事情讓人對未來抱有希望,但對外籍人士的權利,其中大多產生負面影響。

最重要的事項莫過於移民局 (INS) 在 2003年3月1日,劃分為三個隸屬國內安全部 (DHS) 的獨立機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CIS)、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ICE)、海關及邊界保護局( CBP)。整個體系轉換後,截至目前不過才運作 10 個月,所以我們對其評分為“I”
( 不完整 )。

過去很多人指出,移民局具備雙重任務,本質上相互矛盾,一為處理移民利益事宜,一為執行移民法,移民官員的立場經常突然從這端改變到另一端,因此強烈要求該局改革。裁決移民申請的機構 CIS,依然仰賴前移民局員工做事,因此該局的文化要從執行法律,演變為處理移民利益,還需要一段時間。此外,這三個機構之間的相互協調,一直以來都有問題,這種情況也還會延伸下去。

去年媒體曾大量報導一則新聞,一名美國大學生到墨西哥旅遊,再次入境美國時被拒,後又關到拘留所,理由是 CBP 並未握有證據,證明該名學生的永久居民身份,也未立即和 CIS 聯絡,以查證其身份。目前其他相關的例子還包括,CIS 不願更正 CBP 邊境、機場移民官在 I-94 出入境卡所犯的填寫錯誤,至於 CIS 延誤簽發 回美證 ( Reentry Permit,截至 2004年1月22日,CIS 才處理到 2002年9月6日 遞交的申請 ) 一事,CBP 的立場認為那是 CIS 的問題,單就當事人申請回美證,並於再次入境時出示其申請收據,並不表示將獲得回美證的批准。

從2004年開始,CIS官員在裁決移民案件時,終於不需再參考2002年3月生效的「零容忍政策」,該政策已於 2003年9月廢除。在那段期間,許多移民官員都必須簽署文件,同意若犯了任何錯誤,飯碗可能會不保,CIS 美中地區臨時代理部長曾被引用說,如 DHS 員工延遲做出決定,並不會惹上麻煩,然而如果漏掉一次規定的背景調查,將會面臨嚴重的麻煩。

國家安全出入境登記制度 (NSEERS,又稱特別登記 ),分為公告到 CIS 登記和入境口岸登 記兩個部份,前者是布希政府所辦理的計劃中最糟糕的其中一項,因此我們給的評分為大紅色的“F”(不及格)。

處理這批人士 ( 16歲以上、從 25個國家來美 男性,其中大多為中東國家 )是件棘手的事, 需要用極恰當的方式來處理,而布希政府的做法卻很拙劣。這些人必須前往面談,以判斷是否和恐怖分子有所關連,這項做法導致美國政府和所有移民團體之間失和,也讓美國廣遭其他國家批評。

2002年9月到 2003年9月間,一共有 29萬 526 人登記 ( 8萬3519人到 CIS登記,20萬 7007 人在入境口岸登記 ),登記活動的成果是,政府聲明有11人和恐怖主義相關,但並沒有人因此遭到拒絕入境或移送出境的處份。然而,美國政府藉此計劃羈押、恐嚇、侮辱許許多多的人和他們的家人,還誇口說有1萬3799名登記人士,已進入移送出境的程序。美國政府最後面對洶湧如潮的批評,在未承認該計劃失敗的情況下,於 2003年12月2日中止外籍當事人連續在美國居住30天和一年後,需再登記一次的規定,現在只是按個案,接到 ICE 通知的人,才需每年辦理登記事宜。

CIS 成立全國顧客服務中心 (NCSC) 的計劃,又是另一項“F”(不及格)。該系統從2003年6月1日開始通話,也就是在申請人與移民地區服務中心員工 ( 他們可能可以就詢問者的問題,給予適當的答案 )之間,夾了一層官僚。

申請人透過這支 NCSC 電話 (1-800-375-5283),只能和外聘人員通話 (而非 CIS 官員 ), 這些人員僅照稿子來念,而無法就特定問題給予協助,在浪費申請人諸多時間後,才將問題轉給適當的 CIS 服務中心。不過也唯有打過三次委託電話之後,申請人才得以和CIS 代表談話。儘管該中心成立的時間不長,但這個分數是再恰當不過了,因為其概念與改進顧客服務的目的背道而馳。

CIS 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的服務,是開放「網上案件進度查詢」電腦系統,讓擁有收據號碼的申請人,上網查看在各個CIS服務中心處理的案件進度。這項服務 2002 年底才 開辦,但 2003 年的使用人氣已經很旺,在此給予評分“B”,因為 I-751 與公民結婚 者取消有條件居留申請,以及 I-829 投資移民者取消有條件居留申請,均還無法上網查詢,而且許多較早以前遞交的 N-400 入籍申請,網上也沒有資料可查。除此之外,凡向地方 CIS辦公室申請的案件,也都未包含在此系統內 ( 轉至位於密蘇里州州的全國福利中心,辦理事前處理的案件除外),從CIS各個服務中心轉出的案件,目前也無法上網查看進度。您可以上CIS 的 網站 https://egov.immigration.gov/graphics/cris/jsps/caseStat.jsp,或我們的網站 www.AlanLeeLaw.com,來查詢自己的案件進度。

全國福利中心 (NBC) 的評分為“I” (不完整),因為它的主要功能從 2003 年下 半年才開 始運作。該中心從 CIS 各地區辦公室,接手辦理親屬移民類的事前處理部份,包括工作許可證 (EAD) 和回美紙 (Advanced Parole) 的全程處理。

CIS 計畫從「美國聯邦登記」 (Federal Register,預計2003年實行,但到目前為止還未進行) 公告後,集中受理親屬移民類案件。先從美國西北岸各州的案件?手,然後每隔六十天,以順時鐘方向推及全國各地。除了親屬移民類 I- 485 調整身份成永久居民的申請,NBC 亦接受抽籤移民 (diversity visa) 申請,往後也會受理 N- 400 入籍申請。對於各地方移民局 辦公室案件積壓的情形,NBC不啻帶來希望,同時也消除不少申請人的壓力,因為允許當事人上CIS 「網上案件進度查詢」網站,查看申請案的進度。

CIS 另外一項電子設施,是 2003年5月29 日啟用的網上申請系統,不過評價有限,因為該系統只適用 I-765 工作許可和 I-90 更換永久居留證的申請。至此,捨棄現有書面申請而改用網上申請的機制,我們的評分為“I” (不完整)。

戰後嬰兒潮是美國人口最多的一代,這群人現已接近退休的年紀,想當然政府應已盡一切可能,確保註冊護士 (RN) 的人數足夠應付需求 (某項預測顯示,單就往後五年,美國便還需再增加一百萬名的註冊護士)。

然而,目前情況似乎剛好相反,CIS 於 2003年7月宣佈,自 2004 年7月26日起,將強迫執 行所有外籍護 士 必須先通過簽證審核證書 (Visa Screen Certificate),才准許臨時在美國 從事護士工作的規定。護士是否合乎資格,在美國的確是個問題,不過外籍護士本來就須先通過一系列的考試,才能在這裡成為護士。除非政府現在就有任何計劃,否則將來有許多美國人將無法得到護理照料,而且護理人員的部份薪資,也很快就會分給其他行業的人士了。2004年這項強迫執行的簽證審核證書規定,得到的評分為“C- ”。

2003 年10月1日開始,CIS 各大服務中心有權發出移民出庭說明通知(NTA),這項措施的評分為“I”(不完整)。

發出 NTA 即是通知當事人,現已處於遞解程序,並一定 要上移民法庭,對其移送出境 的控訴予以解釋。CIS 服務中心會如何運用這項新賦予的權力,目前下定論還太早。移民官員是否會以明斷、寬大的態度行使該權力?還是對每個否決的申請案,或是優先日期還未排到的批准案件,均發出NTA 呢?(移民局長久以來,都對 I-130 已批,但優先日 期還未排到者,寄發通知過去,要當事人前往所在地移民局的驅逐出境部門面談,這項規定直到20年前才作廢)。儘管CIS曾說明,是針對重點為重罪犯、對社會大眾或國家安全構成威脅者、圖謀詐欺案者,但也表示,還是可以對任何人發出 N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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