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度佳節,暢談移民事 (上)

李亞倫律師,2004-01-04,2004-01-11

佳節來臨,讓我們有時間深思,過去幾個月移民領域所發生的事情,本文將探討各個與移民相關的政府部門及其轉變。

由前移民局 (INS) 改制的國內安全部 (DHS) 下分三個部門 — U.S.C.I.S. (公民及移 民服務局)、U.S.I.C.E ( 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U.S.C.B.P. ( 海關及邊界保護局 ) ,因 為最終版的名稱還未確定,所以我們至今還未製訂橡皮地址圖章,不過DHS 似乎 已決定使用U.S.C.I.S.、U.S.I.C.E、U.S.C.B.P.這三個縮寫,並可簡稱為CIS、CBP、 ICE。

CIS 為前移民局處理申請人及受益人案件事宜部門;ICE 為前移民局追查違反移民 法律之在美人士部門,並予拘留或向移民法庭起訴;CBP則結合客戶服務及前移民局巡防邊境、檢查入境旅客、貨物的任務。移民局於 2003 年 3 月1日公佈改名為 DHS-BCIS, BICE, BCBP,現在這幾個縮寫名稱已不再使用,但申請人支票抬頭 還是可以寫上 U.S.C.I.S.、BCIS、或 DHS,甚至到目前為止也還接受開給 INS 的支票。

DHS 用來改善安全的最好利器,莫過於投資 US- VISIT系統 (美國來訪者及移民身 份確認技術),該系統一旦實施後,將全面規定入境美國的旅客和永久居民,捺左 右手食指指紋印,並拍攝臉部照片。

2003年12月31日起,美國115個機場及14個重要海港,都將啟動該套系統,以記錄入境作業,並於10個機場及1個海港記錄出境。2004年12月31日前,則會在50個最繁忙的陸 路入境關口,啟用US-VISIT系統。2005年12月31日前,美國所有入境關 口都應將全面實施該系統。

這個步驟的方向是正確的,DHS預估整個程序每人費時不到一分鐘。不過我們應該感激凱達的組織並不複雜,且主要是依靠中東面孔人士 ( 很容易辨認),以及低技 技術性的方式採取行動。

美國國內有很多易受攻擊的地方,如核能電廠、化學和電子工廠、水灞、橋樑、河流、航道,一旦攻擊成功,可能將造成巨大傷亡與混亂。安全部份最需要改進的地 方之一,即是監視經由海港來美的貨櫃。我們曾在九一一後,發表與此相關的文章「移民和經濟前景」。但目前,該類貨櫃只有 2% ~ 3%進行檢驗,最大的恐懼是, 大規模毀滅性的武器將因鬆散的檢驗工作,而被偷帶入美國。

最令移民申請人頭痛的 U.S.C.I.S. 新規定之一,即是成立全國客戶服務中心 (NCSC) 。NCSC為一電話中心,承包的工作人員並不隸屬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他們負責原本由 CIS各地服務中心解答的問題,接聽時照稿子唸,這套機制已取代舊有直接由 CIS 員工回答的方式。

截至目前,這項措施做的很失敗。NCSC 服務代表只能決定案件是否已超過處理時 間,然後寫封委託信給適當的CIS地區服務中心。除非詢問者在30天內未收到任何答覆,並再一次去電抱怨,否則NCSC是不會進一步詢問的。唯有發了三封委託信後,民眾才得以和CIS的移民官談話。這套系統無效率可言,因為申請人與CIS地區服務中心的案件負責人( 他們才是能夠給予真正答案者)之間,插入一層人事。

2003年10月13日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佛蒙特服務中心,與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 在紐約開會時曾表示,該中心自2003年6月9日起,已收到 2萬 6000封委託信,卻沒有資源處理這些信件,不過他們正設法建立不同的電子郵件以及電話號碼。CIS終於開始意識到此系統有多失敗,卻仍堅持只需做小幅修改,其實最好的做法應該是廢除整套系統。CIS計畫在各大地區服務中心恢復部份人力協助的服務,但改變程度,還要視AILA和其他組織的回應及 CIS的分析,包括成本因素等而定。

許多自不同的地方移民局辦公室申請 I-485調整身份的人士,最近如有向當地的移 民局辦公室追查案件,可能驚訝地發現,案子已轉至芝加哥或密蘇里州了,包括在 CIS紐約市、亞特蘭大、芝加哥、丹佛、哈林根(Harlingen)、夏威夷、休斯頓邁阿密、鳳凰城、聖保羅等地裁決的案件。不過當事人應不需擔心,這極可能是屬於以上 那些地區的非勞工申請的案件,CIS現將此類案件轉交給全國福利中心(NBC,即前密蘇里地區服務中心,位於密蘇里州的Lee's Summit ) 來預先處理。

根據這項間接郵遞的做法,分別處於不同處理階段的案件,現均寄往密蘇里州。如果當事人才剛遞交申請案,則規定先寄至芝加哥的信箱,以便處理費用事宜,再轉至NBC初步辦理,包括工作許可證、回美紙 (Advanced Parole,預估需45天來處理) 、背景調查,然後才再轉回當地移民局辦公室,繼續 I-485申請的審理事宜。此外 ,部份還在等待庇護身份調整 的案件,也已轉到NBC做初步的處理。

若讀者還不知道,在此說明 CIS已取消零容忍政策。根據該政策,移民裁決官員若 在裁決上犯了錯誤,可受到處份甚至去職。零容忍政策由前移民局局長吉格勒 (James Ziglar) 於2002年3月22日宣佈生效,導致CIS 裁決官員因深怕若做出錯誤批准 ,將影響其飯碗,而形成嚴重延誤或拒絕案件的情況。這項政策並進一步導致CIS 增加積壓等待審理的案件,因為許多裁決官員不再行使,由移民法律賦于之自行決定權,批准任何有問題的申請案。

CIS副局長 Michael Petrucelli 於2003年9月8日,在與 CIS員工的電子會議上,宣佈作 廢該項政策。他表示,雖然決定義務仍極為重要,但正直、尊重、獨創性的指導原 則,較適合CIS目前所面臨的任務。2003年10月13日CIS佛蒙特服務中心與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於紐約開會時,說明該項政策已撤銷,但裁決的標準,仍和移民法規和政策規定相同。

在 I- 485調整身份申請批准前, 到底要做多少次背景調查?目前我們算過是四次。 CIS地區服務中心未能及時完成所有的背景調查,造成許多申請案延誤處理,及申請人案件無法在面談當日,於所在地移民局辦公室獲批准。

背景調查包括聯邦調查局(FBI) 名字調查、FBI 指印比對、中情局(CIA) 調查、 跨部會移民檢查系統 ( IBIS )調查。其中 CIA 調查費時60天,而 IBIS 調查則 需於申請批准前 35天內完成。CIA的 官員 不再豁免任何的背景調查,除非是 緊急狀況,但即便如此, 他們也無法豁免CIA調查,雖然這可能對簽證申請人 造成嚴重後果。舉例來說,贏得抽籤移民的人士,可能無法趕在9月30日受益截止日前,通過60天的背景調查期,且CIA之前從未收到調查通過記錄,導致當事人無法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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