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2016年6月13日

美國最高法院會對美國控訴德州案做出5對3的裁決嗎?—如果會,為什麼?


我們已經等這個月等了很久了,這個月美國最高法院會對暫緩遣返美國人父母計劃(DAPA)及擴大幼年來美暫緩遣返計劃(DACA)(即美國控訴德州案,檔案號#15-674)的合法性做出裁決。由于共和黨人拒絕對美國總統歐巴馬提名的法官梅里克•加蘭 (Merrick Garland)進行討論,所以在只有8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情況下,此裁決可能為4票對4票,這意味著此案將會維持第五巡回上訴法庭德州地區法院法官 Andrew Hanen早前做出的裁決 - 臨時性暫停該計劃。然而,如果到時只剩下的問題為 - 是否德州真正受到了傷害﹐足以讓德州向法庭提出控訴案﹐那麼希望這個判決會順從總統的意愿﹐而是最終5對3的裁決。在2016年4月18日的口頭辯論中,大法官 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就對德州是否會受到任何傷害這一問題提出了疑問,她指出德州宣誓書中預估要發給此計劃能得到駕照福利大約五百萬人的財政損失﹐因為德州說這勢必增加服務量;她問到為何會增加服務量,為什麼他們不叫大家排隊等候,而且發行一張駕照已經有25美元的固定利潤了;此外這五百萬人也不會在同一天涌入汽車管理局(DMV);并且這一數字實質上也會大大少于預估,因為并非每個人一開始就要申請駕照。即使會有財政損失,大法官布雷耶(Breyer)指出Frothingham 控訴 Mellon案以及馬省控訴 Mellon案這兩個案例,聯邦政府給了某些人某些福利,但其他人想要起訴,因為他們說他們會支付更多的錢;但後者輸了,因為他們僅以納稅人要支付更多錢為論據﹐無法給他們起訴的資格。這個決定性的一票預計要靠首席大法官羅伯茨,他在過去一直堅定倡導雙方要有實質傷害﹐才有訴訟的資格,但在口頭辯論的初始部分他似乎在減弱這一問題的立場,他直問美國檢察長為何德州會不具備訴訟資格,因為即使德州作出不向這兩個計劃的受益人頒發駕照的決定,它也會依然卷入美國政府或其他干預者的訴訟中。大多數人預計本案最終判決結果將在六月底做出,甚至有一個機構預計將在6月28日有所判決。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7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

 

 
 
 

  李律師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