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12/06/2012

6429 法案不需是另一個零和遊戲;中國EB-5消息不妙;更多的理由來上訴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決定


1. 如何改進6429 法案

共和党正在推動科技類(STEM) 指定學位方案<H.R. 6429法案> (目前白宮正在反對中, 認為其制定方案太狹窄),這個法案將取消55,000 個抽籤移民年度的簽證名額,將這些名額重新分配給獲得美國大學科技類STEM高等指定學位的外籍畢業生。此簽證配額首先將分配給博士學位人士,剩下的名額將給予碩士學位的人士。這法案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日在眾議院以245對139票通過。

- 博士學位人士
申請人必須在美國大學獲得科學、技術、工程或數學(STEM)的博士學位,並須在美國完成所有博士學位課程,並由雇主透過勞工認證程序為其申請或符合國家利益豁免的要求。若同一個雇主已為申請人取得勞工紙的人可滿足這要求。

- 碩士學位的人士
申請人必須在美國大學獲得一個兩年制的科學, 技術,工程或數學(STEM)的碩士學位或五年制的學士和碩士合併的課程, 並且須在美國完成所有的碩士課程, 申請人還須在STEM領域擁有學士學位或學位或包括在教育部門的教學計划分類中的生物或生物醫學科學總結組,並有雇主在美國透過勞工認證程序為其申請或符合國家利益豁免的要求。若同一個雇主已為申請人取得勞工紙的人可滿足這要求。

我們反對這個法案,首先我們反對這個立法的制定太過狹窄。它應更具包容性,應包括擁有美國其他高等學位的人, 如現在止步不前的HR3012法案的2011年高科技移民的公平法案 - 也同樣以取消抽籤移民的方案作交換。其次我們反對它與H.R.3012法案相同,都沒有增加簽證名額。不幸的是,共和黨以零和遊戲(用別人的犧牲作為獲勝者的收益)來審查這兩個法案。除了以一個移民類別交換另一個, 應該識意到這兩種移民類別對我國都有貢獻,美國國會應配發更多的簽證名額而不只是轉移類別。假如國會不愿意這樣做,就應考慮再動用那325,000個未被特殊法令動用的職業移民優先名額。第三,我們反對要申請人經過勞工認證程序。這個要求與兩位總統候選人在競選總統時的立場背道而馳,他們的立場是這些人在畢業後應給予綠卡。 目前這個法案雖然消除了大部分等待獲得永久居留權的時間,但仍需要申請人由雇主透過繁瑣和昂貴的勞工認證程序,並剝奪另一個移民類別。

2. 中國EB-5投資移民和配額倒退的關注

十二月份的簽證排期表出現令人不安的消息,中國出生的EB-5投資移民類別可能因目前配額的需求于本會計年度(2013年)名額倒退﹔看來很可能2013會計年度的下半年(4/1/13-9/30/13)將有截止日期。移民簽證辦公室表示將儘可能推遲倒退行動。全球EB-5每年限額為9,940而美國移民入境事務處處長(Alejandro Mayorkas) 在2012年12月3日的EB-5公開會議表示該方案已倍增 - 2008年美國移民局批准了640個 I-526的申請﹔而上一個會計年度3,700 申請獲批和7,500 EB-5簽證獲簽發。中國出生的人士是這配額數字的大用戶。 該會議上探討了一個有趣的話題,就是有關每個投資者在I-526申請批准后兩年內需創造10個就業机會的要求(美國移民事實上增加了半年時間讓個人完成移民程序進入美國),這個想法如果要求嚴格遵行,加上中國出生人士預期的配額積壓,他們所有的創造就業机會的要求可能必須在投資者來到美國之
前建立. Mayorkas 先生說,為此和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的律師在會上的論點, 他會再看一次創造就業机會是否是一個解除有條件的居民身份I-829申請的條件。美國公民及移民局最近還發布了EB-5的統計數据, 顯示在2012 財年度(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I-526 與I-829 申請的批准率分別為79%和92%。第一個數字(I-526 申請)略較七年平均批准率的81%低 而第二個數字(I-829 申請)比七年平均批准率的84%為高。

3. 現在有更多理由來啟動美國公民及移民局對不利的決定提出上訴

最新的行政上訴辦公室(AAO)的報告顯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上訴單位大幅度減少處理不利決定上訴的時間。根據處理時間表,行政上訴辦公室現在在9個月內處理H-1B專業職業上訴案,L-1跨國公司內部調換在10個月內,EB-1C跨國公司在10個月內,EB-3專業和技術的工人在24個月內, 和I-601豁免在13個月內, 其它上訴案都正在處理中。 行政上訴辦公室是值得贊揚其急劇減少處理時間﹐由我們2012年2月的文章提及該辦公室的問題在處理H-1B上訴案需22個月; L-1跨國人才的拒絕案是23個月; EB-2高級學位的專業人士拒絕案是24個月; EB-3技術和專業工人拒絕案需35個月和I-601豁免是26個月。請參閱我們的文章: H-1B工作簽證配額預計會用的很快﹔電子程序核審勞工紙系統(PERM)批准率下降﹔行政上訴辦公室(AAO)審案時間太長http://www.ilw.com/articles/2012,0221;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公佈2008年的成就報告http://www.ilw.com/articles/2009,0112-LEE。對于收到政府拒絕判決的當事人這是非常令人鼓舞的消息,因過去等候上訴結果的時間冗長而大多都選擇放棄上訴這條路. 由于現在等待時間縮短到合理的范圍內(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既定的目標是6個月對所有類別的案件) 許多公司和組織不同意移民局的決定會相信他們有能力去等候上訴通過,而許多個別人士可能會認為他們不一定要接受移民局第一個決定的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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