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9/4/2012

“已登記入學”的夢想青年是否符合“目前在校唸書”的規定?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最新的常見問題解答中(FAQ)澄清幼年來美暫緩遣返案中“目前在校唸書”的規定,說申請人在遞交暫緩遣返申請當日必須“已登記入學”。

請問“目前在校唸書”指的是在遞交暫緩遣返申請當日的情況嗎?

“目前在校唸書”的規定,指你必須在遞交暫緩遣返申請的當日已登記入學。

許多人對“已登記入學”是什么意思感到困惑,因為幼年來美暫緩遣返案於暑假期間開放,許多不參加暑期班的學生想知道他們是否要等到9月份返校後才有資格申請。一些已經遞交申請的人也很擔心。紐約公立學校系統和大多數的學校系統一樣,已在校就讀的學生會被認為已登記入學,除非已在目前的學校唸完最後一年。 申請遞交幼年來美暫緩遣返案I-821D表的人可以是15歲或15歲以上的學生。仍是學生但還沒有高中畢業的夢想青年,一般而言指9年級到12年級的高中生,但也有可能還在唸初中(6年級至8年級),均有資格。參加暑期班的學生也有資格。因此,初中生升上高中班的學生,即使暑假期間沒有上學也被認為已登記入學。高中學生一旦已向紐約市入學辦公室登記入學,不必每年重新登記註冊。我們希望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下次的常見問題解答中更進一步的澄清“已登記入學”是什麼意思,因為若不解釋清楚,有可能造成暫緩遣返案的移民審案官員因學生于初、高中暑假休課期間遞件而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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