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7/17/2012

夢想青年暫停遣返(deferred action)的年齡及學業要求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局長梅奧卡斯(Alejandro Mayorkas),執法局(U.S.I.C.E.)局長莫頓(John Morton)和海關与邊境保護局署理廉政專員阿吉拉爾(David Aguilar)于2012年6月18日召開的暫停遣返利益攸關會議,局長梅奧卡斯帶頭提出國安局目前對此計劃青年人所需的年齡和教育資格。

在學業上提到三個條件,即當事人必需目前在校求學、或已高中畢業或有高中同等學歷(GED)的證書。局長梅奧卡斯分別的提出他對需求的看法。他表示,申請暫停遣返的最低年齡是15歲,且不超過31歲。14歲的孩子,若滿足所有其他暫停遣返于2012年6月15日規定,可在他/她滿15歲時遞交申請。申請人的年齡不超過31歲,是指在2012年6月15日當日不滿31歲。當問及一位當事人於2012年6月15日時還在唸書要考GED證書,但尚未收到證書,是否有資格,局長梅奧卡斯回答說,這要看是否符合第一項的資格,即目前在校求學與否,來確定是否有資格。

這個答案引起了更多的問題,因為高中同等學歷(GED)的課程可以由認可的正規學校教授或網上教授。網上課程可透通普通的學校或補習班/中心-非認可的學校教授。那麼是否在2012年6月15日當日參加網上GED證書課程,和在正規的大學,如4年制大學或社區大學,學習GED課程,一樣符合資格呢?是否提供2012年6月15日當日或之前在確認的學校/補習班/中心的繳費收據就有足夠的證據嗎?如果當事人透過免費的成人班學習可以嗎?

我們希望下次的利益相關會議,會作出對夢想青年有利的決定。暫停遣返的電話會議先前定于2012年7月9日召開,這三局的負責人會出席,不幸的是開會日期已延期,日期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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