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7/5/2012

夢想青年暫停遣返(deferred action)的問題和利害關係


歐巴馬政府于2012年6月15日驚人的公佈一份對年輕人暫停遣返的計劃,讓符合資格的條件比夢想法案更加寬鬆,為當事人和他們的親屬興奮無比,但給反移民者包括許多共和黨人士帶來驚愕。未來數周內將出現更多的細節和反應,此時應該關注的一些範圍如下﹕

1。 共和黨的反應

迄今,共和黨看似安靜無聲,但他們忿忿不平之聲旋繞空中。眾議員史蒂夫金生Steve King(愛荷華州- 共和黨)威脅要提出訴訟﹔參議員格拉斯利Charles Grassley(愛荷華州- 共和黨)說總統的這個行動是以規避國會程序來侮辱政府,並公佈一份他可能沒有權力執行的指令。代表共和黨競選總統的候選人羅穆尼(Mitt Romney)認為,總統的行動讓沒有過錯的年輕人更難達到一個長期的解決方案,因為行政命令只是短期的方案,可被下一任總統推翻,但問到如果他當選總統,是否會推翻此行政命令,他卻沒有回答。羅穆尼先生曾發誓要對夢想法案行使否決權。但今年似乎軟化下來,早些時候在與金里奇(Newt Gingrich)辯論時說,他會支持年幼時即來美國並在軍中服役過的人合法居留身份的這種夢想法案版本。他目前的看法似乎與參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佛羅里達州- 共和黨)尚未公佈的版本一致,他可能是羅穆尼先生的競選搭檔。羅穆尼先生於6月15日說:“我碰巧與盧比奧的意見相同,因為他會考慮這個問題。”

參議員盧比奧評論說,總統的宣布受到許多極度渴望有答案的孩子們的歡迎,但是,那是短期的解答而非長期性的答案,他認為那是總統再次無視憲法、逃避國會程序的行為,這種短期的政策,將使得尋找一個平衡又長期可信賴的政策更加困難。參議員的計劃傳言是提供年輕時即來美國、並在軍中服役過或在大學進修的非法移民一個合法身份,但不是成為公民的一個特殊途徑。另外也需要考慮的是行政命令是否會給共和黨一個新的幹勁去支持"妨礙政府合法化誘惑法"Hinder the Administration's Legalization Temptation Act - HALT(H.R.2497,S.1380),即呼喚行政機構中止發出這樣的命令。我們猜測,共和黨應該不會全力呼籲通過"妨礙政府合法化誘惑法"的立法,因為人們對這項命令受惠者多具同情,也不大可能會獲得三分之二的多數票來壓倒總統的否決權。

2。目前的規定要在高中就讀、高中畢業或高中同等學歷(GED)、或曾入伍服役過

到底年輕人必須於何時完成並達到這個規定呢﹖是在 2012年6月15日還是在遞交申請暫停遣返文件的時候呢?我們認為政府應該給予進一步的指示,而最好的時間應該是在申請時要達到這個規定。其他的規定已具體的提到2012年6月15日,規定申請人必須於當日人身美國並於該日前已連續在美居住5年。但這項規定沒有提到具体的時間,我們因而可推斷2012年6月15日並不是要求達到這項規定的相關日期。許多年輕人多年來已對他們的前景感到氣餒,而早已退學了。如果他們可符合此行政命令的其他所有規定及條件,我們應該給他們第二次的機會。我們相信他們若有更多的時間,必定會重新回高中唸書、取得高中同等學歷、或去參軍。

3。沒有被判犯過一次重罪或多次輕罪的規定

連同歐巴馬總統宣布的命令中,國安局在其常見問題中提到,被定過一次重罪、嚴重的輕罪、或三次以上輕罪-此輕罪指不在同日犯下的罪行或非同一個罪行-的當事人,沒有資格申請暫停遣返。在回答什麼罪行為“嚴重的輕罪(significant misdemeanor)”時,國安局說,它包括聯邦,州或地方的刑事罪行,即使沒有被監禁,但涉及威脅或毆打、喝酒吸毒後駕車、或非法攜帶毒品等都屬嚴重的輕罪。歐巴馬總統在推動暫停遣返的演講中,以這樣的字眼來描述夢想青年,“試想一下,你們這一生所做的事都是對的,努力學習,奮力拼搏,甚至以班上前幾名的成績畢業”,還說“這些年輕人都是在我們的學校學習的人,他們在我們的街頭社區玩耍,是我們子女的朋友,他們對我們的國旗宣誓效忠”。明顯的他需要得取美國人民的心,同樣的,人們也必須了解,許多夢想青年仍然年輕、在造塑中、因而同樣的會犯錯。孩子們會互相威脅甚至打架,喝酒後駕駛他們或父母的車,有時還會消遣吸毒。故我們對只有一次犯罪記錄的年輕人,應有同情心。鑒于兩黨之間的不合逐漸增加,有可能永遠都不可能制定一個長期的夢想法案,所以我們希望國安局重新把常見問題中提到的罪行定為一次輕罪,讓年輕人鬆口氣。暫停遣返計劃不應只給完美的孩子。

4。國安局應指導移民官員,如何處理那些以假證件入境的兒童

為頌揚夢想青年,美國總統歐巴馬說“他們被父母帶到這個國家,有些甚至是嬰兒就被帶來,他們往往不知道自己沒有身份,直到他們要申請工作、駕照或大學獎學金時才知道“。羅穆尼先生採取類似的策略,他說“年輕人來這裡不是他們自己的錯”。然而,可能有大量的年輕人在不到16歲時以假證件來美國,而沒有與父母同來。國安局局長納波利塔諾(Janet Napolitano) 於2012年6月15日說,這個暫停遣返計劃是行使檢控酌情處理權的一個備忘錄。我們敦促國安局采取這樣的立場,因為入境未滿16歲的兒童,他們不會在明知,有意,故意或自願的方式來行事。未滿16歲的兒童一般不具法律能力,所以他們的行動不應該在行使酌情權時造成不利因素。我們還注意到,在考慮暫停遣返的清單中,除了犯罪行為外,欺詐行為不包括在內。

以上四點無疑會隨著其他的許多意見、問題和事宜,讓政府當局及國安局在接收暫停遣返案件的前60天予以解決。現在是人心激動的時刻。筆者希望有很多人向國安局提供反饋的信息,好讓更多類別的人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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