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10/08/2011

美國政府遞交緊急暫緩阿拉巴馬州移民法的文件﹔11月簽證進度表顯示中國和印度出生者EB-2職業類別前進3個多月。


區域法庭的布雷克本(Sharon Blackburn)法官拒絕暫緩執行她所支持的許多阿拉巴馬州限制移民新法規定的判決後﹐美國政府在10月7日提出上訴﹐由司法部向聯邦第十一巡迴法庭要求對她的判決實施緊急暫緩令。阿拉巴馬州的執法局已授權可以在例行交通檢查點檢查駕駛人的移民身份,如果有合理的理由怀疑駕駛人非法居留美國,可以予以逮捕﹔中小學要確認學生的移民身份﹔沒有攜帶證件的外籍人士可以以故意未能隨身攜帶聯邦移民文件而提出刑事責任的控訴﹔州部門和非法移民訂立的任何合同可合法地廢除。

新法的影響已造成衝擊,許多非法移民已離開州境﹔工人不再報到上班﹔非法兒童或非法移民的子女不再去上課﹔農作物無人收割,任其腐爛。在緊急暫緩令的申請中,司法部聲稱,新法極可能對合法留在美國的人,包括中小學生,在日常生活上造成新的困難﹔試圖趕走非法移民只會對聯邦法制定的移送出境程序造成阻礙﹔此立法可能影響與外國的外交關系。

2011年11月份的簽證進度表顯示,大多數類別進度平穩,但中國和印度出生的職業移民第二優先類別則前進3個多月。在親屬移民類別上,F-1類別(美國公民滿21歲的成年未婚子女)大多數國家從2004年6月15日前進到2004年7月22日﹔F-2A類別(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從2009年1月8日前進到2009年2月15日﹔F-2B(永久居民滿21歲的未婚子女)從2003年7月15日前進到2003年8月1日﹔F-3(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從2001年9月8日前進到2001年9月22日﹔F-4(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從2000年5月15日前進到2000年6月15日。職業類別上,EB -1(特殊人才、優秀教師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經理或主管),EB-4(宗教工作者),及EB-5投資移民仍然有配額﹔EB-2(持有高級學位或特殊能力的專業人員)除中國和印度出生者從2007年7月15日前進到2007年11月1日外,世界其他國家仍然有配額﹔EB-3 (技術或專業員工)世界其他國家出生者從2005年12月8日前進至2005年12月22日,而中國出生者從2004年8月8日前進到2004年8月22日,印度出生者從2002年7月15日前進到2002年7月22日﹔EW-3(非技術員工)世界其他國家出生者從2005年9月15日前進至2005年11月15日,中國出生者維持不變為2003年4月22日,印度出生者略微前進從2002年6月8日至2002年6月15日。簽證辦公室指出,此次中國和印度出生者是自2007年8月起前進最多的一次,未來此類別可能會進一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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