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05/28/2011

最高法院對亞利桑那州強制執行電子驗證(E-Verify)和僱用非法員工吊銷執照處罰的法規維持原判﹔商務簽証代替工作簽證爭議不斷﹔移民局擬議電子遞件令的規則。


最高法院26日以五票對三票對商會控訴亞利桑那州(Chamber of Commerce v. Whiting)案,維持亞利桑那州的“亞利桑那員工合法法案“的原判,要強制執行電子驗證,並允許將明知員工非法而擅自僱用的僱主暫停或吊銷營業執照,因為聯邦移民法沒有這樣的規定,才讓州政府有隙可乘。這不僅對此案的原先起訴者- 商業和民間自由組織聯盟,且對支持它的歐巴馬政府有所打擊。現在的目光主要都集中在是否法院的裁決,顯示了參院1070號法案“SB1070”日後的投票趨向。1070號法案是早期亞利桑那州的法律,規定因例行公事而被攔下,如果有合理的理由懷疑當事人非法居留美國,可予以拘留和盤問。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于四月份拒絕了亞利桑那州的上訴,人們預計最高法院會很快聽審。

Infosys公司案(Jack Palmer Jr. v. Infosys Technologies Ltd. Inc.)是2011年2月在阿拉巴馬州的朗茲縣巡迴法院提出申訴的,Infosys公司是申請極多H-1B工作簽證的大公司,被控濫用商務B-1簽証來取代H-1B工作簽證,因為一位美國Infosys公司的僱員說,公司要求他僎寫歡迎信但他拒絕寫,信的基本內容是要Infosys公司的海外員工來美國開會,而不是請來工作的。聯同此控訴,參議員查爾斯格拉斯(愛荷華州共和黨)向國務院投訴此種做法,國務院在2011年5月13日回覆說,它正與美國國安局討論消除或大幅度修改由商務B-1簽証取代H簽證類別的指導方針﹔及這種改變需要美國國安局的協調,並可能需要在聯邦登記冊提出公告,因此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實行。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公眾參與辦公室的室長說,移民局正展開一個建議,要求執行電子遞件令,並於2011年4月8日,轉換協調辦公室和公眾參與辦公室對這個問題主辦了一個利益相關人士參與會。利益相關者擔心一些特定人群無法利用這個新系統,包括老年人,文盲,沒有銀行帳戶或信用卡的申請人,和住在農村社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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