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07/16/2010

2010年8月的簽證公告對大多數國家而言進展極快


2010年8月的簽證配額公告大躍進。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F-2A類別從7月份排到2008年7月1日前遞交的案件跳到8月份的2009年3月1日的排期。即這類傳統上要等四年才能完成移民的案件,現在不到一年半的時間即可處理完成此類案件。第一優先美國公民申請成年未婚子女的F-1類別,也從2005年4月1日移前 4個月到2005年8月1日。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的F-2B條類別也從2003年5月1日移前8個月到2004年1月1日。美國公民已婚子女的F-3類別移進4個月,從2001年9月1日到2002年1月1日。第四優先F-4類別從2001年1月1日移進5個月到2001年6月1日。上述親屬移民類別的排期不包括墨西哥,多米尼加共和國和菲律賓。

職業移民類別案件也有進展﹕第一類別的EB-1,包括特殊人才、傑出教師或科研人員、或公司內部調動人員仍有配額﹔有碩士以上學位或NIW(國家利益豁免者)的第二類別EB-2案件,除了中國和印度出生外,世界各地目前均有配額,而中國出生者前進3個多月,從2005年11月22日進到2006年3月1日,印度出生者前進5個月,從2005年10月1日到2006年3月1日﹔技術勞工或專業人員的第三類別EB-3世界各地的工人或專業人士,除了4個國家,包括中國和印度在內,世界各地出生者前進九個半月,從2003年8月15日到2004年6月1日,中國只前進一個多月,從2003年8月15日到2003年9月22日,印度也只前進一個多月,從2001年11月22日到2002年1月1日﹔EW非技術員工類別除印度和墨西哥外,前進幾乎一年,從2001年6月1日到2002年5月15日,而印度從2001年6月1日移前到2002年1月1日。其他宗教工作者和投資移民者的EB-4和EB-5類別仍有配額。上述職業移民類別的排期不包括墨西哥。

雖然國務院在8月份的簽證公告沒有明說,但親屬移民進展快速有可能是因為許多申請人多年前的申請已透過其他方式移民,或因各種理由不再符合資格,或已失去移民的興趣。但國務院在公告中說,如果某些國家的職業移民簽證配額供過於求,其未使用的配額可在一個季度內提供給他國使用,並不必顧慮該國的年配額限制。這種情況對出生於排期長期停滯的中國和印度的EB-2、EB-3和EW簽證類別當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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