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07/26/2008

難民的工作許可證可多一年再申請延期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最近宣佈它將給對難民的首張工作許可證從一年改成二年的有效期。到目前為止,估計難民必須在成為永久居民前至少要申請一次工作許可證的延期。這個目的是允許難民在調整身份為永久居民前,不用支付340美元的延期申請費。此政策上的改變是要確保難民和庇護者的首張工作許可證有一致的有效期(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已在2006年開始對庇護者的首張工作許可證簽發2年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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