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02/09/2008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聯邦調查局(FBI)名字調查政策上做了重大改變

2008年2月4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撤銷它對聯邦調查局名字調查必須完成後才允許批准調整到永久居民身份申請的政策。這項政策也適用於豁免(I-601)申請,依1986年臨時居民合法化條款的I-687申請,及依前條款轉換臨時居民成永久居民身份的I-698申請。根據此新政策,審核官員照指示,如此類案件已審核超過180天,且只等名字調查完成就可批准的申請案,可予以批准並簽發綠卡。然而,入籍申請(N-400)的政策沒有改變。這種類型的案件,名字調查必須完成才可予以判決。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終於採取行動結束除向聯邦法庭提出控告外先前無法解決其長期等待的調整身份(I-485)案件,值得讚揚。我們希望這個新政策能很快地延伸到入籍申請(N-400)的案件上。看來沒有理由不可這樣做,因為若以欺騙方式(在入籍申請表上若沒有公開犯罪記錄或其他事項將不准入籍)獲得公民身份,此身份可以被廢除的。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2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