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2016年7月30日


I-601A 扩大豁免规则出台 覆盖所有有资格的类别予以移民,还包括家属及有递解令的人


等候多时的I-601A临时豁免扩大规则于2016年7月29日在联邦公报公布了,给那些无法在美国调整身份,但若选择领事馆作业程序则会受到三年或十年不得再入境惩罚的人,带来了希望。这是扩大2013年 I-601A豁免的法令,原令旨在允许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180天(3年禁令)或一年(10年禁令)的非法移民,若非法移民永远离开美国,其美国公民身份的父母或配偶的生活将遭受极端的困难,可提前申请豁免。申请人仍需离开美国去领事馆进行领事作业程序,但移民签证面谈将会成功,因为豁免会在申请人决定去领事馆进行程序之前裁定。2013年的 I-601A法令与当时的规定不同,那时选择领事程序的申请人只能离开美国,在海外面谈,移民签证被拒后,才被指示得以递交I-601豁免,申请豁免后,在不知道要等多久或结果的情况下,在美国境外等待。

这个新规则的重要性在于给每个人而不仅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带来希望,他们同样可以成功地赢得移民签证案,只要他们符合任何一种类型的资格。这些类别包括所有的亲属移民案件,职业移民案件,和多元化(抽签移民)案件。举一个例子来说, 偷渡入境的人,被公司或其他组织担保,也许可以通过I-601A来豁免非法居留,完成其职业移民案件。新规则不止扩大申请人的资格类别,而且还扩大到符合资格的家人,其绿卡身份的配偶或父母的生活将遭受极端困难。这点可以通过两个例子来说明:

1. 约瑟夫于2005年进入美国没有经过检查。从那时起他就是一位厨师。他的现任雇主于2011年透过劳工纸担保他。2012年得到批准,他在2013年提交下一步I-140外籍员工申请。约瑟夫的父母于2015年透过约瑟夫的美国公民姐姐的申请来到美国,是美国的永久居民。在I-601A扩大规则之前,约瑟夫若想完成他的职业移民案件,必须离开美国而进行I-601的程序。在这个扩大规则下,基于他绿卡的父母生活将遭受极端困难,他现在可以递交I-601A豁免申请。一旦批准,他回母国领事馆将会有一个正常并成功的移民签证面谈。

2. 玛丽于2003年进入美国没有经过检查。她的哥哥在2004年成为美国公民,并以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F-4类别为她申请身份。他们的父母 -因为是玛丽哥哥的直系亲属-于2005年进入美国,成为永久居民。她的父母在进入美国之后立即为玛丽递交申请,但该申请因玛丽在2007年结婚,而绿卡持有人只能为成年未婚子女提交申请,而自动作废。她的丈夫也是无证非法的人。在扩大规则之下,玛丽现在可以基于她父母的极端困难,而递交I-601A豁免申请。她的丈夫也有资格,所以假设豁免都得到批准,玛丽和她的丈夫可在母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完成她的F-4案件的面谈。

虽然规则中家属的做法程序不是很明确,但很显然的,如果他们“陪同或跟随accompany or follow to join”著主申请人,可包括在I-601A的福利中。一份新的I-601A申请表格将于近期出台,将说明这个程序。新的表格将问及衍生的配偶或子女,规则指出这些当事人必须包括他们为批准移民签证主要申请人的衍生受益人的资格证据,或他/她抽签移民签证计划的衍生受益人的证据。

新规则没有扩大目前I-601A不合资格的理由,只豁免在美国非法居留一项。那些犯有不合资格的罪行,诈骗,虚假陈述以及其他不合资格的理由,仍不能受到福利。

然而,它为那些有最终不得再入境令,驱逐令,或移送出境令的人,给予解救的途径。迄今为止的I-601A计划,美国国安局(DHS)已经明确表示,那些有最终命令的人因只为申请I-601A豁免,将无法让他们把案件重新打开。案件仍在移民法庭审理的人,允许向法院申请把案件行政关闭,来递交I-601A豁免的申请,这个程序仍将继续在新规则中使用。而新规则允许有最终命令的人,递交I-212表格-即允许有驱逐出境令或移送出境令的人申请重新入境;如果获得批准,再递交I-601A的豁免文件。如果I-601A豁免也被批准,申请人很可能在海外有个成功的移民签证面谈。对那些在递交I-601A之前或I-212审理期间,他们的最终命令被美国国安局重新恢复的人则没有资格;而如果已被移送出境,或之前有非法居留过,但又非法入境,如果确认他们受到INA 212(a)(9)(C)永久不得入境惩罚法条的人,他们I-601A的豁免可自动被撤销。这可以透过第一个举例得到最好的说明,约瑟夫是职业移民类别的申请人,在他非法工作期间,于2013年被移民执法局逮捕,于2015年被一位移民法官判移送出境令,他没有上诉。现在,他有资格在美国递交I-212重新入境的申请文件,经批准后,递交I-601A豁免文件,如果两份都被批准,他先前的移送出境令和在美非法居留的问题,不会在领事馆面谈时对他不利。

其他与2013年规则的相关改变是美国国安局删除其先前坚持的要求 - 倘若移民局“有理由相信”申请人可能会在签证面谈时,因其他不符资格的理由,会遭领事馆拒绝,可以拒绝I-601A豁免案件;国安局并删除申请人不能在2013年1月3日之前安排移民签证面谈的需求。前面被删除的理由是因为许多批评家认为不公平,指出“有理由相信”过于主观,而且美国移民局常太严格,只因怀疑就拒绝申请案,而不是以适当的法律来裁定判决。美国国安局在最终规则同意删除这个标准,因为最终的决定通常是国务院在面谈时来决定及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在入境关口的决定,任何由美国移民局对其他不得入境的评估,只会导致申请人产生更多的困惑。

这个最终规则将于2016年8月29日生效,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此项目的监管部门)宣布,新的表格将于同日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网站 uscis.gov/i-601a 刊登─申请人不应在2016年8月29日之前按新的扩大规则递交申请。从那日起,移民签证申请已获批,并向国务院交付移民签证手续费或已被抽签移民抽中的申请人可以开始递交I-601A的申请文件。

根据目前签证配额的限制,尽管10年期间内可授予签证的申请人预计为十万人,这个扩大规则极为重要,因为它给予那些在黑暗隧道里看不到光明,并被律师和非律师诱惑而采取不必要移民风险的无证移民带来一束光明。被这些人提供的路途经常赢的几率很低,同时会将无证移民置于比他们先前还差的法律境况和经济条件。过去I-601A豁免计划提供的正面结果令人吃惊,从2013到2015会计年度共有66,290个申请案得到批准,26,745个案件被拒(成功率为71.25%),单以2015会计年度而言,34,310个案件得到批准,13,069个案件被拒(成功率为72.4%)。

这个新规则成功地横跨连接那些希望以人道主义来解决美国破烂移民制度的人,和那些认为行政越权的人。至于允许那些已有递解令的人在美国递交I-212的申请,目前的法律在其他情况下已早被授权。总体来说,新的规则是总统对人在美国的无证移民提供的解决方案,相信在喜莱莉执政下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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