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2015年7月21日


扩大I-601A规则的拟议令人兴奋 它允许所有亲属和职业移民类别的申请人,抽签绿卡得主和某些特殊移民 有权利递交申请!


我们上周的文章“扩大I-601A临时豁免给其他类别案”,我提到目前拟议法规的状况,还指出因移民局以往规则出炉的慢度,不该指望快速会有结果,还希望此扩大法规在政府的行政议程中被优先考虑。令人高兴的是7月15日美国国安局(DHS)发出提案的样本 - “扩大非法居留有不准入境禁令人的临时豁免”,这是令人兴奋的,并很快会公布在联邦纪事录上。 60天征求意见期将遵循之后,希望政府当局会努力推动快速给予最终规则。

I-601A临时豁免的扩大,不像总统2014年11月20日宣布扩大DACA和DAPA的行政令一样,它在法庭上未受到挑战,预计不会有诉讼程序。美国国安局依据国务院不准入境的统计数和过去临时豁免的数据,估计扩大计划的十年期间将只有112,103个人,第十年最多,约有12,496个人。

该提案要求用2种方式来扩大此计划 - 符合资格的类别将从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增加到亲属类别的移民,职业类别的移民,多样性签证申请人和某些特殊移民,以及这些符合的亲属必须证明将遭受极度的困难,才能批准I-601A;符合条件的亲属从美国公民的配偶和父母,扩大到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和父母。这种情况下,例如进入美国未经过检查的当事人,有劳工纸申请及I-140移民申请已批准的外籍员工,并且有永久居民身份的父母,可能申请I-601A临时豁免。多元签证(DV)抽中人也包括在内,虽然它有特殊需要考虑的事,如多元签证尚未发出,及抽中者必需在抽中当年的9月30日之前完成相关手续。因为此程序扩大到优先类别的家属成员,不像目前的豁免程序只含直系亲属,而不包括家属,所以国安局回答了一个问题:家属想获得绿卡,但人在美国非法居留180天或一年以上,分别受到3年或10年不准入境的惩罚,该怎么办?在其脚注中,移民局表示,“虽然衍生的配偶和子女因与主要受益人的关系而申请移民签证,是否准予入境的判决是每个移民签证申请人单独审理的...如果家属不准再入境,他/她必须和主要受益人分开独立申请临时豁免,且达到符合资格的要求才行。”请注意,18岁以下的子女,不受到这3年和10年的惩罚,所以这样的子女可以与主要受益人一起移民,而不需另外申请豁免,但子女在离开美国之前必须小于18岁。

美国国安局也公布了2号目录表, “I-601A历年来的收据,批准和拒绝数字”,它显示从I-601A开始到2015年1月止,最终裁决的批准率是70.2%。虽然它比常规的I-601申请豁免批准率低,这仍是一个鼓舞人心的比率。

大多数情况下,除了多样性申请外,要申请扩大I-601A临时豁免的外籍人士必须在计划实施前,已有一份美国移民局的批准信,且案件在国务院待审中;申请人的案件不能在最后规则颁布前,国务院已安排好移民签证面谈;除了非法居留美国,外籍人士不能有其他不准入境的惩罚;不能在移民局有I-485申请绿卡或调整为永久居民的待审案件;不能在上遣返程序的庭,除非已经行政上关闭,且在递交申请I-601A的当日,没有被重新排进法庭日程表;不能已有美国的移送出境令,不准入境令或驱逐出境令;不能受到可恢复先前移送出境令的管制。

此拟议的规则和内容的颁布令人兴奋,我们殷切的希望,拟议的规则不会在变成最终规则时被拖延或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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