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1/03/2013


2013年1月3日公布I-601A临时豁免规例并将于2013年3月4日生效



期待已久的I-601A临时豁免规则终于来临了。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珍妮特 纳波利塔诺(Janet Napolitano) 于2013年1月2日宣布了最终的规则而这规则将于2013年3月4日开始生效。在正式出版前的最终规则的副本中, 该规则除了一些例外情况将以2012年4月2日拟议的规则作为借镜。该规则的基本结构仍然是给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且无法在美国调整身份的人士,现在将允许提交I-601A临时豁免申请豁免他们因非法居留的限制,只要他们能够证明申请被拒绝会造成美国公民的父母或配偶极端的困难。这规则的通道并不允许个人在美国调整身份成为永久居居民,但可以在美国提交豁免申请并等待裁决,然后才作出决定离开美国去美国领事馆或使馆的移民签证面谈。如果豁免被批准,移民签证面谈将很可能只是例行公事。这与现行的程序截然不同,现在移民申请人必须先要其移民面谈申请被拒绝, 并获得指示才能提出非法居留的豁免申请, 然后继续在美国境外等待, 希望豁免申请获得正面的判决。

该规则只包括那些除了无法在美国调整身份但没有其它问题的人士。这规则并不包括那些有遣返命令的人士或那些在2013年1月3日规则公布日期前已经获得移民签证面谈时间的人。该规则的例外是它允许任何人的遣返程序案件在行政上已被关闭或受惠于幼年儿童暂缓遣返(DACA)的人士申请有条件的临时豁免,但是一旦豁免获得批准,他们必须获得移民法庭终止或撤消其法庭案件才离开美国。另外, 这规则并没有扩大包括其它优先类别的人士或其他符合极端的困难条件的家庭成员(例如永久居民的父母或配偶), 美国国土安全局已 暗示它会有可能扩展去包括其他申请人或其他符合极端的困难条件的亲属。该规则允许一个以上的I-601A申请,如果第一个申请被拒绝,或那些不.符合条件因为在规则出版日期前已经获得移民签证面谈时间的人, 可以终止他们的移民申请而重新提出一个直系亲属的申请或由另外一位直系亲属提出一个新的申请。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2003-2013 年李亚伦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