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10/17/2012


I-601A豁免那去了?

选举年大众对移民政策关注增加,如2012年6月15日实施幼年来美暂缓遣返(DACA),但另一个欧巴马政府亲移民的重要举措-允许某种美国公民直系亲属申请免除不准再入境惩罚的临时豁免(I-601A豁免),似乎在这些措施中消失了。该倡议首次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2011年6月6日的国际业务部会议中提出,随后于2012年1月6日发出意图通知,发布规则,允许除入境未经检查外,有资格移民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在美国递交免除不准再入境的临时豁免,并在美国等待裁决,再作出决定是否离境去领事馆处理这份已批准的案件,之后又进一步的于2012年3月30日公布制定法规的提议。但自那以后,就没有任何消息。

根据目前的规则,非法入境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没有资格在美国调整身份,除非他们受到245(i)条款的福利-即允许大多数在2001年4月30日前递交了移民签证申请或劳工纸申请,并于2000年12月21日当日人在美国的当事人,在支付罚款1,000美元后在美调整身份。更早版本的245(i)条款为在1998年1月14日前递交过移民签证申请或劳工纸申请,允许调整身份而不用证明人身美国的需求规定。在美非法居留180天或1年的人将分别受到3年或10年不准再入境的惩罚。如果当事人已得到I-130亲属移民的批准,但无法依245(i)条款受益,就没有资格调整身份,若选择到海外领事馆处理他们的移民签证,他们首先必须在面谈被拒绝后,告知他们无法入境美国,通知他们可透过I-601豁免申请免除3年或10年不准入境的惩罚,证明如果申请人不能返回美国,符合条件的美国公民亲属的生活将遭受极端的困难。欧巴马政府的举措则允许申请人在决定离开美国去领事馆面谈之前知道豁免申请的结果。此豁免申请的表格为非法居留者的临时豁免申请(I-601A),如果获得批准,将允许大多数移民签证的面谈属常规性质并平安无事。

这个提议的规则为何如此重要呢?那是因为这一个举措不需要国会通过立法。不需要通过立法,只要美国移民局完成一般颁布规则的过程即可生效。如果需要立法机构的批准,就不会让人那么兴奋,因为国会没有能力通过投票为人民群众做事,是众所周知的。

这个提议的规则也因受益人数众多而具重要性。虽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无法提供具体的数字,但在其拟议的规则中估计十年中,估计底线的可能申请人数为219,549份,以需求增加的百分比率,可从274,436份上升到417,143份。

笔者于2012年10月10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国民利益攸关季度会议上提出这个问题,询问是否此规则已在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还是已回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该局代表没有回答,只说该局在检查此规则已收到的意见评论。笔者进一步紧逼并提醒她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已经说过此规则在年底会出来,她说笔者可以用书面方式提出问题,还有她不知道此规则目前的处理阶段。

一般来说,拟议的规则在公开征求意见,移民局审核后,将准备临时或最终规则。然后送去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审查,并适当地向国会和总会计局发出公告,然后发布临时或最终规则,规则即能生效。

利益攸关会议之后,我们试图跟进和移民局的中央办公室联系,从一位代表得知标准格式的警告说,I-601A规则尚未被批准,任何人递交I-601A申请将被拒绝。此外,该系统没有显示拟议规则制定的处理阶段。之后我们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监察专员办公室(Ombudsman's office)的代表谈及,专员说他们没有是否规则已被转移到OMB的信息,但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会很快公布2012年10月10日攸关会议的问与答,将会有I-601A的信息。 (当然,这没什么意思,因为它可能只有笔者的问题和移民局不负责任的回答)。我们终于与移民局政策和策略办公室的代表谈了话,这位代表说2012年10月26日的政府间事务季利益相关电话会议上应该有可能公布I-601A的规则。

因此,下次我们听到任何有关I-601A临时豁免的规则将是10月26日。届时,我们希望听到,这个提议规则已迈步前进,并已取得多方面的进展,且移民局将达到在年底前(或更早)公布规则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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