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6/8/2012


I-601临时豁免拟议征求民意期已结束 规则正继续进行中

允许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在美国递交并判决豁免三年或十年不准再入境惩罚的申请,好让亲属去海外办理移民签证面谈,而不用担心因在美国非法居留,绿卡被拒的拟议规则,向大众征求民意的期限已于2012年6月1日截止。这份豁免申请要填写新的I-601A表,并要求提供若豁免案被拒,申请人的美国公民配偶或父母的生活将受到极端困难的证据。下面是我们提出的意见,相信受影响的读者会感兴趣。

致:美国国安部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执行秘书办公室
规则管理部执行长Sunday Aigbe
华盛顿特区

主题:对某些直系亲属因非法居留受到不得入境惩罚的临时豁免拟议的意见

敬爱的Aigbe 执行长:

这份I-601A临时豁免的拟议规则值得称道,因为它有望成为2012年许多非法无证移民唯一可得到实在福利的途径。其他任何需要通过华盛顿混战而立法的提案看来都会注定失败,零星的诉讼胜利案很难拼搏且可受到益处的人数有限。这份最终规则将得到广泛的效果,这就是为什么考虑所有可让此规则成为更好规则的因素是如此的重要。我有三个意见,一个是规则的实质内容,另两个可能超出你的职权范围,而与规则的执行有关。

1。规则的范围应扩大,一则包括I-212豁免申请或者允许同时递交I-212和I-601A临时豁免的申请。

目前申请临时豁免的草规,不包括那些正在移送出境上庭程序的人、未将庭终止或撤消的人、和那些已有最终移送出境令的人。不过,我建议最终规则应允许那些已取得I-212递解出境返美申请批准的人符合申请的资格。目前I-212递解出境返美豁免在申请人离开美国后即生效。故拒绝这些当事人递交I-601A临时豁免的资格几乎毫无意义。让我们以何塞先生的案子打个比方,他未经检查入境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并育有两个子女,多年后于工作时被捕,被判移送出境。然后他申请I-212请求重新返美,并获得美国移民局办公室的批准,条件是只要他离境即得以重新返美。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也应该考虑允许同时递交I-212 /I-601A表格的申请,因为这两种申请在裁决时涉及一些相同的因素,且原则上,因为I-601A豁免申请的审批标准更难达到,故I-601豁免被批准的人,I-212申请也应该被批。I-601A申请,依移民及国籍法案第212(i)条,美国总检察长有自主权允许美国公民的配偶或子女申请人获得豁免,如果申请入境被拒将对美国公民的生活造成极端的困难。I-212的申请不需要任何特殊的家庭关系,但要考虑其他移送出境,驱逐或不准入境的理由,被驱逐出境的近因,在美国合法居留的时间,申请人的道德品行,对法律和法令是否尊重,改过自新和改过迁善的证据,家庭的责任,申请人或他人的困难,美国需他/她服务的需求(参见李氏案件Matter of Lee,17 I&N Dec. 275,279(1978年);霆氏案件Matter of Tin, 14 I&N Dec. 371, 373-74(1973年);Carbajal 案件Matter of Carbajal, 17 I&N Dec. 272-274(1978年)。这份I-212的判决应不会增加移民官员的负担,官员可以同时裁决这两份申请。另外,移民局将因每份收取585美元的I-212申请费而受益。

2。最终规则应加快实施。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先前预测这个最终规则将于今年年底实施。我们现已处于总统竞选的争论期,所以这个规则应该加快完成,不让它成为双方的一个悬而未决的议题。若选举前夕公布最终规则,可能说那是奥巴马政府为迎合拉丁裔选票,取得更多的投票,而引起对奥巴马政府的强烈抗议。若在选举后才签发规则,则会减少拉丁美裔选民投票的人数。因此,最好的办法是让这必然生效的规则加快实施。

3。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对预期会有大量的申请案应作好准备。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拟议的规则中,非常明确的说,美国公民非法居留并受到不准再入境惩罚而有资格申请I-601A豁免的直系亲属人数尚无定数。移民局的成果及实质办公室根据现行规则来估计未来申请不得入境豁免的数字,再加上可达I-601A资格的相应增减范围比率来算增加的申请人数。在草规第六节的第四图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以现行规则的需求量,来估计增加25%,50%,75%,或90%的豁免增数。根据现行规则限制,保守的以增加50%为假设,移民局估计第一个实施年度可能会额外增加9,833份豁免申请,第十年为12,198份,估计十年的总增加数为109,775份。

而另一方面,我们相信申请数目将比传言的证据高很多,本律师事务所已有许多当事人询问有关这个I-601A临时豁免的申请。另外,这些年来,本所已与大量符合这个豁免资格的当事人谈过,但因害怕离开美国届时又不准回来,而什么也没做。当规开始生效时,移民局只有短暂的时间来了解需求量并采取行动。

故在此之前,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应该有一个处理大量申请的应急计划,以确保在裁决时不花费过多的时间。如果裁决I-601A案件要超过6个月,这个新规则将令人不快。理想的审裁时间应该在3到5个月之间。

谢谢你考虑我提出的这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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