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10/08/2011


美国政府递交紧急暂缓阿拉巴马州移民法的文件;11月签证进度表显示中国和印度出生者EB-2职业类别前进3个多月。

区域法庭的布雷克本(Sharon Blackburn)法官拒绝暂缓执行她所支持的许多阿拉巴马州限制移民新法规定的判决后,美国政府在10月7日提出上诉,由司法部向联邦第十一巡回法庭要求对她的判决实施紧急暂缓令。阿拉巴马州的执法局已授权可以在例行交通检查点检查驾驶人的移民身份,如果有合理的理由怀疑驾驶人非法居留美国,可以予以逮捕;中小学要确认学生的移民身份;没有携带证件的外籍人士可以以故意未能随身携带联邦移民文件而提出刑事责任的控诉;州部门和非法移民订立的任何合同可合法地废除。

新法的影响已造成冲击,许多非法移民已离开州境;工人不再报到上班;非法儿童或非法移民的子女不再去上课;农作物无人收割,任其腐烂。在紧急暂缓令的申请中,司法部声称,新法极可能对合法留在美国的人,包括中小学生,在日常生活上造成新的困难;试图赶走非法移民只会对联邦法制定的移送出境程序造成阻碍;此立法可能影响与外国的外交关系。

2011年11月份的签证进度表显示,大多数类别进度平稳,但中国和印度出生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类别则前进3个多月。在亲属移民类别上,F-1类别(美国公民满21岁的成年未婚子女)大多数国家从2004年6月15日前进到2004年7月22日;F-2A类别(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从2009年1月8日前进到2009年2月15日;F-2B(永久居民满21岁的未婚子女)从2003年7月15日前进到2003年8月1日;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从2001年9月8日前进到2001年9月22日;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从2000年5月15日前进到2000年6月15日。职业类别上,EB -1(特殊人才、优秀教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经理或主管),EB-4(宗教工作者),及EB
-5投资移民仍然有配额; EB-2(持有高级学位或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员)除中国和印度出生者从2007年7月15日前进到2007年11月1日外,世界其他国家仍然有配额;EB-3 (技术或专业员工)世界其他国家出生者从2005年12月8日前进至2005年12月22日,而中国出生者从2004年8月8日前进到2004年8月22日,印度出生者从2002年7月15日前进到2002年7月22日;EW-3(非技术员工)世界其他国家出生者从2005年9月15日前进至2005年11月15日,中国出生者维持不变为2003年4月22日,印度出生者略微前进从2002年6月8日至2002年6月15日。签证办公室指出,此次中国和印度出生者是自2007年8月起前进最多的一次,未来此类别可能会进一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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