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5/28/2011


最高法院对亚利桑那州强制执行电子验证(E-Verify)和雇用非法员工吊销执照处罚的法规维持原判;商务签证代替工作签证争议不断;移民局拟议电子递件令的规则。

最高法院26日以五票对三票对商会控诉亚利桑那州(Chamber of Commerce v. Whiting)案,维持亚利桑那州的“亚利桑那员工合法法案“的原判,要强制执行电子验证,并允许将明知员工非法而擅自雇用的雇主暂停或吊销营业执照,因为联邦移民法没有这样的规定,才让州政府有隙可乘。这不仅对此案的原先起诉者- 商业和民间自由组织联盟,且对支持它的欧巴马政府有所打击。现在的目光主要都集中在是否法院的裁决,显示了参院1070号法案“SB1070”日后的投票趋向。1070号法案是早期亚利桑那州的法律,规定因例行公事而被拦下,如果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当事人非法居留美国,可予以拘留和盘问。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于四月份拒绝了亚利桑那州的上诉,人们预计最高法院会很快听审。

Infosys公司案(Jack Palmer Jr. v. Infosys Technologies Ltd. Inc.)是2011年2月在阿拉巴马州的朗兹县巡回法院提出申诉的,Infosys公司是申请极多H-1B工作签证的大公司,被控滥用商务B-1签证来取代H-1B工作签证,因为一位美国Infosys公司的雇员说,公司要求他撰写欢迎信但他拒绝写,信的基本内容是要Infosys公司的海外员工来美国开会,而不是请来工作的。联同此控诉,参议员查尔斯格拉斯(爱荷华州共和党)向国务院投诉此种做法,国务院在2011年5月13日回覆说,它正与美国国安局讨论消除或大幅度修改由商务B-1签证取代H签证类别的指导方针;及这种改变需要美国国安局的协调,并可能需要在联邦登记册提出公告,因此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实行。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公众参与办公室的室长说,移民局正展开一个建议,要求执行电子递件令,并于2011年4月8日,转换协调办公室和公众参与办公室对这个问题主办了一个利益相关人士参与会。利益相关者担心一些特定人群无法利用这个新系统,包括老年人,文盲,没有银行帐户或信用卡的申请人,和住在农村社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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