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5/17/2010


电子程序核审劳工纸系统(PERM)申请的要点

劳工部(DOL)相关人员在2010年3月25日的电话会议上提及许多申请PERM的要点,以下是其中值得注意的部分:

  • 因工资范围的最低点达现行工资(prevailing wage)的标准,但不是外籍人士的薪资而被拒的工资范围案,已被重新打开并予以核准。当雇主不愿意明确的说出招聘职位的薪水,只提供一定范围,如:美金五万到六万,即产生一个工资范围。劳工部的传统立场是,该工资范围的最低点必须符合那个职位的现行工资。(现行工资是依据当地支付此职位的平均工资)。然而,去年劳工部似乎采取新态度,坚称如果外籍人士已为该公司服务,且他/她的薪水高于现行工资,工资范围的最低点要和外籍人士的薪资一致。但相反的立场是,如果外籍人士已为雇主工作多年,并因工作多年而加过薪,那么招聘的工资,若以外籍人士的现有工资为起薪,则不能反映出,若张贴招聘最低要求的入门级候选人的真实的工资。
  • 美国劳工部现在把复议申请案(requests for reconsideration)和复审申请案(requests for review)分开处理。现在承诺把复审申请案直接转到外籍劳工纸上诉局(BALCA)。从前劳工部把这两种案件合并,把复审案当复议案处理,这种态度让律师们深感挫折,因为他们的案件将在劳工部的全国处理中心(national processing center)长期等候,而无法转到外籍劳工纸上诉局(BALCA)。那么案件会因留在全国处理中心而浪费时间,且如果判决不利,他们才可将案件转往外籍劳工纸上诉局排队等候处理。
  • 劳工部计划提出2011会计年度使用费的方案,但没有提及细节。目前,劳工纸申请劳工部不收申请费。2011会计年度是从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止。
  • 劳工部现在同意,如果拒绝劳工纸的申请是因为州政府工作办公室(SWA)把现行工资确认时间定的太长或太短,这种错误可视为技术性错误而可重新考虑。根据法规,现行工资确认有效期(这个工资必须在劳工纸申请中用为最低工资)不能少于90天或多于一年。律师们现在必须上网到劳工部iCERT Portal的网址http://icert.doleta.gov取得一
    份现行工资确认书,但在2010年前,这些是向各州的州政府工作办公室办理。州政府工作办公室(SWA)有时会犯错,把寄回的现行工资确认上的有效期定为少于90天或多于一年。这些错误通常不会及时发现,直到电子程序核审劳工纸系统(PERM)申请被拒,因为大家都假定州政府工作办公室的官员知道如何处理。劳工部现在承认这种错误不大,劳工纸申请仍应予以批准。
  • 如果劳工部因招聘美国员工的广告没有刊登在可以接受的报纸上而拒绝劳工纸的申请,律师可以递交要求复议申请,并提供证据表明那份报纸应该可被接受。劳工部拒绝公布一份可被接受报纸的名单,表示无法偏袒任何报社,但认为雇主应该查看报纸上的广告,是否有刊登与招聘劳工纸职位相同或类似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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