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3/12/2010


有关I-485新表,I-824表的使用,I-129批准单上的警告,劳工纸过期及职业移民面谈的原因

下面是从我们最近内部职员开会项目中,摘出比较有趣的消息:

I-485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申请表格有所改变,从2010年3月29日起移民局只接收新的版本(即2009年12月3日修订的版本)。许多递件地址也与以往不同,3月29日后寄到旧地址的申请案将被拒、退回申请人。 (下一篇文章将谈及细节)。

除非绿卡持有人在美国调整身分, I-824表不能用来办理家属随后追随的申请,以验证绿卡持有人的身分。如果绿卡持有人以移民签证身分入境美国,他/她应该向国务院(DOS)连络。虽然国务院指出,如果绿卡持有人取得绿卡的领事馆地点与他/她家属将面谈的地点相同,可能可以和领事馆连络;但请注意,许多领事馆在没有听到移民局或国务院的官方指示前,不会愿意开始进行处理。

所有新发出的I-129批准单上均含警告字眼,提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能将作进一步的核查,并可取消,撤销,甚至将受益人置于递解程序的权利。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正在严格审查H-1B工作签证的申请,并希望在2010会计年度中(从2009年10月1日到2010年9月30日)对二万五千个工作地点执行检查。

如果劳工纸的到期/截止日为星期六、星期日或法定假日(I-140职业移民申请必须在劳工纸批准的180天内递交申请),I-140的申请会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尼布拉斯加服务中心说,须在地方办事处面谈的职业移民案件不是随机抽样方式通知面谈,而是对那些入境没有经过检查,有刑事案,或指纹打过两次仍无法辨认的案件,都须面谈。那些在递交申请日前两年内结婚的配偶案件也要面谈,但新婚案件在地方办事处安排面谈前,一般会要求递交进一步的证据。

希望这些资料对我们的读者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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