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10/24/2009


出境旅游应尽早申请回美纸

如果你的身份属:临时保护身分已获得批准,调整为合法永久居民(绿卡)的申请案正在审理中,NACARA 203特殊国解救申请案正在审理中,政治庇护申请正在审理中,或合法化的申请正在审理中,而想离开美国去海外旅游,准许再入境,你必须提出申请并在离开美国之前领到回美纸(旅行证件)。

要申请回美纸,你必须填写并递交I - 131表。请记住,如果你属上述类别之一,没有已批准的I - 131即离境,后果严重。未能在获得回美纸前就离开美国,有可能导致你于再入境时被拒,及你正在审理中的申请案被拒或终止。

你必须确保你在美国未曾非法居留。在某些情况下,非法居留超过180天的外国人士所申请的回美纸虽经批准,但在返回时因曾非法居留而受到不准再入境的惩罚。

移民局处理I-131回美纸旅行证件的时间大约需90天。但无法保证你的申请何时会处理完成,因此未雨绸缪,请及早递件。细节请到移民局网站uscis.gov查看“我要如何获取旅行证件?”和如何填写I - 131表的说明书。

如果你的政治庇护或难民申请案仍在审理中,但返回受过迫害或担心会遭受迫害的国家,即使你已获得回美纸,也将被视为放弃审理案。在某些情况下,若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且担心害怕的情况没有改变,返回受过迫害或担心会遭受迫害的国家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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