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5/02/2009


申请 I-90 补发绿卡的新规定

现在用邮件方式递交申请I-90表时,申请人必须将补助文件与申请表同时递件而不是在作面容扫描和打指模时才带去。 并且,申请表必须寄到亚利桑那州凤凰城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邮箱号码。 地址如下:

USCIS
P.O. Box 21262
Phoenix, AZ 85034

若利用快递或送递信差服务公司,则要寄到:

USCIS
Attn: I-90
1820 Skyharbor, Circle S Floor 1
Phoenix, AZ 85034

这个规定从2009年4月28日生效。

这个变动适于用文件方式递交I-90表的所有案件,包括申请人从未收到先前核发的绿卡或绿卡上的日期不正确。 但不适于用电子方式递件或居住美国境外的申请人。

在这个规定开始的30天内,所有寄错地址的I-90申请案件会被转到亚利桑那州凤凰城的邮箱号码。这个转换期过后,所有以普通邮寄方式寄到旧地址(移民局洛杉矶信箱号码)的I-90申请案,在90天内仍会转到凤凰城的邮箱号码。但用递送信差服务公司的案件不会转送而会退回递送信差服务公司。所有寄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服务中心的I-90申请案会被拒但不会对案件受到损害,并在退回申请人时附上递交案件正确地址的便条。如果申请人用邮寄递件,也没有附上补助文件,申请人将收到一份补交证据(RFE)的通知,并告诉申请人这些文件要递交的地址。 I-90申请表仍然可以用电子方式递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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