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3/28/2009


巡回法庭的几个新判决

第五巡回法庭-

第五巡回法庭的一位法官拒绝了一位申请人要求重新开案,但取消他因缺席没去上移送出境听证会法官判给他的移送出境令。申请人争辩,他从未收到要他上庭的法定通知单,所以移民上诉局(BIA)拒绝让他重新开案是滥用自主权。

此案的上庭通知单寄到申请人在法庭中存有的最后地址,但被退回移民法庭并盖著「送达未遂,无此人」。 当退回的邮件上面盖著「送达未遂,无此人」即证明申请人真的没有收到这份通知, 移民上诉局判定不管是什么理由没有收到上庭通知,移民不会自动地就可享有撤回移送出境令的资格。第五巡回法庭和至少其他三个巡回法庭一样地赞同「因审判缺席而被判的移送出境令,不可因外籍人士自己忽略责任没有把他的现行邮寄地址通知移民法庭,所以没有收到移送出境听证会的法定上庭通知单为理由而取消移送出境令」。Gomez-Paloacios v. Holder, No. 07-60938,
(5th Cir., 2009).

第三巡回法庭-

第三巡回法庭维持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裁决,此案是一位牙买加公民与美国公民结婚,不到二年,美国公民就去世,因此不再属「直系亲属」案,故她的I-130亲属移民申请在她的丈夫去世后即中止。这位移民在2002年1月14日以非移民观光身分进入美国,之后于2003年2月与美国公民结婚。2003年3月,他为她以「直系亲属」关系递交一份I-130亲属移民的申请,她自己也递交一份I-485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请。他在2003年10月15日去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就自动终止了她的I-130申请,说她不再属移民法规的「直系亲属」类别,因为她丈夫在他们结婚未满2年即死亡。她提出控诉,美国纽泽西州的区域法院驳回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判决,称她是「直系亲属」,并下令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处理她的I-130和I-485的申请。美国政府对此判决上了诉。第三巡回法庭推翻区域法院的判决,确认「是否符合直系亲属签证的资格取决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审理外籍人士I-130案当时的身份,而非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及「当公民配偶去世时,他的配偶即不再是直系亲属,除非去世时这对夫妇已结婚满二年」。Osserritta Robinson v. Janet Napolitano, No. 07-2977 (3rd Ci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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