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3/14/2009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官员已不再有权批准名字调查仍在联邦调查局审理的案件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国内部代理副主任Donald Neufeld在其2009年2月9日的备忘录中通知移民服务局官员, 对某些移民申请案不再可以在未收到联邦调查局名字检查结果前自动地批准这些案件。去年,由于联邦调查局迟滞名字检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对下列这些案件除了名字调查仍在联邦调查局审理超过180天外,否则可以予以批准,官员授权可批准下列案件:调整为绿卡身分案(I-485),不可入境类豁免申请案(I-601),依245A法条的临时居民案(I-687), 调整从临时到永久居民案(I-698)。现在因为联邦调查局处理大多数的名字调查平均只要90天,上述的任何案件若联邦调查局名字调查审理已超过180天,在移民服务局官员批准前必须先获得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总部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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