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3/07/2009


2010会计年度(2009年10月1日到2010年9月30日)的H-1B工作签证可于2009年4月1日起递交

下面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对申请2010会计年度H-1B工作签证的诀窍摘要 :

在2009年4月1日前获得劳工情况调查申请(LCA)
你不能在为未来雇主上班前6个月内向劳工部(DOL) 递交检定劳工情况调查表(LCA)。所以,如果你想要在H-1B配额开始申请的2009年4月1日之前有一份劳工情况调查表(LCA),你必须把开始工作的日期订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劳工情况调查表的到期日不可以超出开始工作日期的3年。非移民雇员申请表(I-129)的开始工作的日期要填2009年10月1日,而截止日要写LCA上的到期日。你可以在递交I-129 H-1B申请表时附上一份已检定签发的劳工情况调查表(LCA)复印件。

在2009年3月31日前没有美国学位证书
如果H-1B受益人已完成所有必修学业的课程,只是还没有领到毕业证书,美国学位毕业证书不须要在2009年3月31日前颁发。受益人已完成所有必修学业课程的证明必须由学校具有资格的官员发出。

多次申请相同的H-1B工作签证
一位雇主为同一个外籍人士递交多次申请,案件会被拒绝或取消。多次申请的申请费是不退的。即使你因为不确定是否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收到你的申请所以重复递件,也是一样的。但相关的雇主们可为同一位外籍人士申请不同的职位,只要申请是根据正当的商业需要。但要包括为什么这些申请不属重复递件的证据或解释说明。

学生签证(F-1)在10月1日前到期
若学生的学生签证在2009年10月1日前到期前,及时递交H-1B的申请并提出转换身分,可继续居留美国。在案件审理期间,学生属合法身分并可继续工作。如果案件被拒,学生在美国的居留期将取决于学生签证的期限(F-1)。如果案件因有配额而被接收,学生身分会延到H-1B申请表上的开始工作的日期。*(备注) 你在非移民雇员申请表(I-129)上第3部分必须标记要转换身分,才可确保受到这项保护。

应该何时递件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会于2009年4月1日开始接收H-1B的申请案,直到他们确定收到的案件比H-1B的配额还要多。过去配额在第一天就被用尽。如果H-1B的配额极限在第五个工作天前就用尽,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会以「抽签」方式抽出申请案。如果要抽签,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发布公告。

快速处理
申请快速处理不会增加案件获得H-1B配额的机会。如果你申请快速处理,这个15天内快速处理完成的日期,将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接受此案日开始起算。

申请费支票
每个案件不同用途的申请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宁愿收到个别的支票。雇主可把基本申请费和ACWIA教育训练费合开一张支票。但反诈骗费和快速处理手续费的支票一定要分开写。如果你只开一张支票而支票总数又不正确,那么你的案件会被拒。支票抬头要写付给“国安局”。

* (备注) 此处看来用词不当。实际上比较好的词句应该是,如果H-1B批准,学生将准予延期,一直延到H-1B表上开始工作的日期。如果当事人抽中配额名额,但审理后被拒,学生在美国的居留期将再次取决于他/她的学生签证身分。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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