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1/17/2009


被解雇的H-1B工作签证员工 雇主对涉及以往的工资要负责


劳工部的行政复审委员会判定没有把解雇的H-1B员工资料依法向国安局报告的雇主,对以往有追溯效力的工资要负责任。为了遵照移民和国籍法案,聘用H-1B非移民员工的雇主要真诚地终止雇用关系,才不至于要对涉及以往的工资负责任,有些情况下甚至包括员工返回祖国的交通费。真诚的终止关系在此指要通知国安局此雇用关系已中止。仅向劳工部报告是不够的。国安局一定要收到通知,才能把雇主已递交的非移民劳工申请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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