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5/05/2008


移民新闻及可用新程序

1 申请重新开案的案件,若收据号码为MSC(多数为亲属案件),全国福利中心将会接受处理。若担心当地办公室不知道当事人已申请重新开案,而在案件被拒后当事人收到上庭通知怎么办?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说收据号码会储存在移民局的最新资料库中,当地办公室会在寄出上庭通知时利用此资料库查询最新信息。

2 那些有移送出境案底的亲属案件,当事人若要申请工作许可证,全国福利中心希
望其I-485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请表的第一页上要盖上“移民审查办公室”的印章和附上德州服务中心的I-797收据单显示I-485申请费已经付清。

3 至于劳工纸方面,劳工部(DOL)说自从费城和达拉斯的积压中心结束后,其人力资源已转去处理电子程序核审劳工纸系统“PERM”的案件。 劳工部现在有一位全职
处理重新考虑和上诉的确认官员,并主动开始了一系列的事先审核以防政府判错案
件的试验服务工作。新的劳工纸9035申请表和PERM9089申请表将于2009年1月起生效。至于被稽查的PERM案件,亚特兰大处理中心已积压6到8个月的旧案件。稽查通知寄出的时间和申请撤销案件的时间若发生交错,雇主若能提出撤销申请在劳工部寄出稽查通知前就已寄出的证明,雇主仍可以撤销。虽然照规定若劳工部已寄出稽查通知,“PERM”的案件不可撤销, 劳工部阐明,雇主在回覆审查证明时,可同时申请撤销。至于薪水范围(雇主多半不希望在刊登PERM求职广告时登出明确的薪资,宁可刊登薪资范围), 劳工部证实可以张贴薪水范围,就算最低的薪资范围低于外籍人士的薪资,只要最低的薪资符合市场工资(Prevailing Wage)条件即可。

4 有关第七年H-1B的工作延期是依据先前另一位雇主的劳工纸,且I-140移民签证申请尚未递交案件,读者应该知道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有一家服务中心要求补交进一步的证据(RFEs),并以劳工部在2007年7月16日公布的规定,即除非已递交I-140移民签证申请,劳工纸在180天后失效为由,而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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