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06/08/07


移民上诉局对等待已久的一胎化案件作了不利的判决

第二巡回联邦上诉法庭把一些在中国福建生两个子女和在美国生两个子女,以中国计划生育为由申请政治庇护的案件送回移民上诉局重审,移民上诉局在2007年6月7日拒绝J-H-S-, 24 I&N Dec. 196 (BIA 2007)和J-W-S-, 24 I&N Dec. 185 (BIA 2007)这两宗上诉案件。

J-H-S-案件,涉及在福建出生的子女,移民上诉局把申请政治庇护的资格定下了严格标准:申请人必须提出证明1.) 有一项具体的政策应用在申请人的案件 2。) 申请人违犯了那项政策 3。) 违反那项政策会在当地受到惩罚,提高对未来的迫害受到客观的恐惧。 移民上诉局引用国务院的报告说报告没有清楚地表示,申请人生第二个子女会被福建省视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算生第二个子女会被视为未经许可,但报告中不含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生第二个子女即会触发福建省执法行动。

J-W-S-案件,涉及在美国出生的子女,移民上诉局说案件资料没有显示中国政府有一个全国性的政策,要求在海外生了两个子女而回国的父母会被强迫结扎, 证据建议若回去就算受到处罚,也只有罚款或经济上的处分而已。移民上诉局还说虽然依照中国当地的计划生育可能对在海外出生的第二个子女有一些制裁处罚,, 但申请人没有提出证据证明福建省或长乐市的处罚会让他们害怕受到迫害。

鉴于最近对联邦上诉法庭的批评,这两宗案件的判决让许多对移民上诉局原抱很大期望的政治庇护申请人感到非常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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