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专栏 读者信箱 2007年4月23日

现在已为非法身分,还可以用245(i)条款申请H-1B工作签证延期吗?

网路读者问:

我拥有美国硕士学位,以前有过H-1B工作签证的身分。不幸地,我在2003年失去了那份工作。 从那时起, 我没有提出任何移民身分申请。 现在有一位雇主愿意担保我申请H-1B签证。我相信我仍有资格申请,因为我先前的雇主为我申请245 (i)条款的劳工纸,且已批准。我的排期为2001年3月。 据我了解, 如果我缴$1,000美元罚款,可以申请豁免请求美国政府的原谅。我问过另一位律师,他说我可以做。我想寻求第二位律师的意见,我真的可以如此做吗?

李亚伦律师回答:

您再次征取第二个意见是明智的,因为您可能误解了那位律师的建议,要不就要他提供了不正确的指点。245(i)条款只适用于移民案件,不适于非移民申请(如H-1B工作签证)。如果您另有资格申请移民, 如第二个劳工纸, 亲属申请, 签证抽奖等,在缴付$1,000美元罚款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可允许您留在美国面谈,因为您符合245(i)条款-即当事人在2001年4月30日前已递交劳工纸或移民申请。请注意,符合这种类别的当事人也必须提出他们在2000年12月21日时居住美国证明。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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