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8年3月16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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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1.

如何撤銷不得再入境令?


我哥哥今天入境被拒,沒有明顯理由的就被放入驅逐出境程序中,請問能怎麼做?

李律師回答:

如果你哥哥相信他在入境處不准再入境的決定是錯誤的,他可以寫信給入境處主管,要求這個不准再入境的決定被撤銷。否則,他必須在返回美國之前提交解除不得再入境令的豁免申請(表格I-212),並獲得批准。


問答 2.

如何開始職業移民程序?


我需要一位離我近的律師處理法律文書工作,幫助我申請一位非常聰明的年輕人過來,為我的小生意工作。

李律師回答:

跟一位熟悉移民法的律師合作,將是一個好開始。律師與你的地理距離在處理職業移民的案子時,通常不那麼相關。大多數申請是遠程處理,而不是由美國移民局(USCIS)的當地辦公室處理,但綠卡面談除外; 面談會在移民局區域服務中心批准I-140職業移民後才進行。非移民工作案將由移民局的地區服務中心負責處理,而長期勞工證明案大部份是電子申請,由亞特蘭大的勞工部負責裁決。所以,選一位律師,重要的是你對他有多少信任,而不是他離你地理距離的遠近。


問答 3.

L-2簽證延期


我的L-2簽證和I-94入境卡有效期到2019年1月止,L-2的工作許可證(L2-EAD)有效期到2018年3月止,我配偶的L-1簽證有效期到2018年5月止,I-94到2018年6月止(L-1和L-2還沒有申請延期)。請問,我現在是否可以申請L-2工作許可證延期,還是應該等待L-1和L-2延期簽證下來後?可不可以申請快速流程處理?

李律師回答:

你的工作許可證取決於你丈夫的身份。如果他的有效期到2018年6月,他若出國,再入境,也不會將他的有效期延長至2019年1月。你現在申請工作許可證有效期都會限於2018年6月止。你丈夫和你可以在I-797批准到期日前的6個月內,申請L-1 / L-2延期。L-1延期可以做加急處理, 但L-2的I-539延期/工作許可證不可。但是如果你們一起提交,L-2/作許可證有可能會以加急處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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