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世界周刊2017年6月25日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2.


問答 1.

H-1B延期審核中 簽證過期無法返美

一工作簽證者問:

我的H-1B身分在7月17日前有效,還有護照簽證也在同時間有效。我應該在6月去中國旅行兩個星期之前或之後申請H-1B延期呢?有何不同嗎?另外,我在延期申請仍在審核的期間,能再次離境旅遊嗎?回美國會有問題嗎?

李律師答﹕

你是否現在申請H-1B延期或者6月在你護照簽證有效期前回來後再申請,由你決定。但在另一方面,如果你在簽證延期審核期間離開美國,但是你的簽證章過期了,你就沒有合法的簽證返回美國。領事館可能通知你,你應該待在母國直到你的H-1B延期批准,屆時可申請一個新的H-1B簽證章。


問答 2.

H-1B被批准 新雇主再申請無需抽籤

一工作簽證者問:

2016年4月,雇主A為我申請H-1B,被抽到並批准了,而且案件送到我母國的美國領事館。我於4月去簽證面談,現在正在行政審理中。兩個月來,我沒聽到任何消息,但雇主A的律師認為我的案子會送回移民局審查。現在雇主B希望為我申請一個新的H-1B簽證。我的案子在審查中,他可這麼做嗎?如果他可以,我必須再通過H-1B抽籤嗎?

李律師答﹕

一位新雇主可能可以為你遞交一份新的H-1B申請,很可能你不會被要求再次抽籤。然而,你的申請一定要被移民服務局批准,然後轉給美國領事館或者大使館,你要再次面談。要看你的雇主A案件審查的理由,你可能被問一樣的問題。


問答 3.

小於18歲結婚 無法為丈夫簽署經濟擔保書

一美國公民問:

我住在加州,16歲,美國出生,而我的男朋友是從台灣來的,20歲。我們希望結婚。他以合法身分進入美國,仍是當地學院的學生。我們結婚後,可以立即幫助他辦綠卡嗎?這麼做最小的年齡是幾歲?我們一定要有我父母的許可才能結婚嗎?

李律師答﹕

加州的結婚法律是,如果小於18歲,你必須得到父母的許可和一個法庭令。有些其他的州沒有父母的許可能夠在16歲或17歲結婚。依美國移民法,沒有最低的結婚年齡,如果你是美國公民,也沒有為你丈夫申請的年齡限制。然而,你一定要為你的丈夫遞交I-864經濟擔保書,根據法律你需要18歲以上才能填寫此表。沒有你的經濟擔保書,你丈夫不能移民。


問答 4.

因急事休學五個月 仍可申請恢復學生身分?

一前學生問:

我以學生身分來到美國,後來不得不休學,學校通知我已無身分,但我是因緊急情況有五個月無法上學。現在我可以回學校了,但是自學校通知我已經過了九個月,請問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現在是否會接受我的申請。我知道根據美國的法律,向移民服務局申請恢復身分要在五個月之內。

李律師答﹕

雖然申請恢復很難,你仍然可能在超過五個月後申請恢復成功。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表明如果遞交申請恢復身分時已沒有身分超過五個月以上,就一定要提供你無法在五個月遞交申請的極其特殊情況的證據,而且你在那種情況下已盡可能的及時申請。

 

以上提供資料乃屬一般性質,可能不適用於個案實情或情況,此資料不該解釋為法律建議,亦不屬李亞倫律師事務所職務,也無因此建立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2003-2017 年李亞倫律師事務所 版權所有

 

 
 
 

  李律師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