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7年6月16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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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1.

有條件綠卡到期前離婚怎麼辦?


去年8月,我娶了相處3年的女朋友。今年1月,她成為美國公民,然後10月,我拿到有條件綠卡。在一起生活了3年又結婚1年,我已知道我們的婚姻有裂痕。因為我們之間的差異以及職業問題,我想婚姻關係只能再維持幾個月。我想知道那個時候會是什麼樣?我們已經在一起相處3年,且盡最大努力挽回婚姻的情況下,請問我們可以走出這段緊張的婚姻,我可以拿到永久居留綠卡嗎?

李律師答:

你可以遞交解除有條件綠卡轉換成正式綠卡的申請,只要你能證明你已經離婚,並在婚姻開始時,婚姻關係就是真實的。當然你需要保持所有婚姻生活、以及婚前就住在一起的證據,尤其是婚後的證明材料更重要。比如租約或契約,如果租房住,房租收據、水電費、銀行賬單、信用卡賬單、醫療及人壽保險、電視賬單和照片等,都是證明婚姻關係基本印象的證據。我想你還有時間從現在開始收集這些共有的材料。我需要提醒一下,因離婚而申請解除有條件綠卡的身份,你需要舉證的關鍵是:你們曾有過一段真實的婚姻。


問答 2.

E-2條約投資者簽證


我的國籍是葡萄牙,但是我已經在西班牙住了15年多,我持有合法的居留許可也有一個房地產。我可以申請E-2簽證嗎?我想來美國、成為自由職業者。葡萄牙不是條約國,但西班牙是。

李律師答:

不幸的是投資簽證(E-2)以當事人持有的條約國護照為準。跟你在西班牙是永久居民以及有資產不是一回事,它們不能讓你符合被視為持E-2簽證的西班牙人。


問答 3.

旅遊簽證延期

2週前我們以遊客身份抵美。我們有簽證,現在想要延期。請問要如何操作?

李律師答:

通常來美訪問的遊客可以在入境時拿到6個月時間的居留時間,除非案子有其它因素,那麼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會給更短的時間。如果你真的只給了很短的時間,你應當檢查入境章,看看那裡寫了什麼、是否會妨礙你轉身份或者延期。如果沒有,你可以延一段居留的期間,你要遞交I-539表格申請延期,記住要支付適當的申請費給你所在居住地有管轄權的移民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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