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7年2月3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H-4轉換F-1身份需補充材料

我收到補充材料的通知,包括兩個部份:1.財務-證明我立即有資金支付我的花費。我準備附上我先生過去3個月的銀行月結單,還有他的工資單。月結單顯示的金額超過I-20學許可的需求。 2.你打算返回的海外住所 - 提交文件確定你在外國有居住住所,即居留結束後你打算居住的外國住所。這些文件證據可以包括但不限於:最近的電話帳單、水電帳單、抵押月結單、租賃協議、租金收據等。

我在祖國沒有任何財產,在美國已居住一年半,我也沒有任何租金收據或租賃協議。我丈夫(贊助人)有一個公寓,我們有電費單(是我丈夫的名字)。我丈夫寫了一封書面證明,說明我是平等擁有這個家,我們計劃在我完成學業後回那裡。是不是這些就夠了?

李律師答:

看來你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補充材料的財務部份。你也可以附上你丈夫現職雇主信,如果他去年報過聯邦稅的話,也請遞交。對於補充材料要求你補充你打算返回的國外居住地,你可以用以下材料:如在祖國的銀行帳戶、個人財產、協會或俱樂部會員,以及你在祖國的親戚名單等。

問答 2.

可能是假簽證嗎?

一位持塞爾維亞護照的人,之前多次來過美國,但已逾期居留超過一年,並在遞解離境前一個月離開美國。新簽證是在2015年9月3日在貝爾格萊德(Belgrade,位於歐洲的塞爾維亞)拿到的,有效期為2年、可多次往返,可能是假的。新簽證的控制號碼(Control Number)前4位數是2004,個人信息資料以粗體字、大寫字母打印,但控制號碼和護照號碼是正常字體,還有字體照片是黑色和白色。

李律師答:

聽起來像是假簽證,尤其是如果你沒有去美國領事館或大使館進行過面談。

問答 3.

如何成為美國合法居民?

我是訪客,懷孕了,不想回我的祖國。

李律師答:

一般來說,大多數移民來美是通過親屬申請、職業申請、移民投資或政治庇護。懷了孕、日後有一個美國公民身份的孩子,是不會讓你成為永久居民的。從1976年美國的法律有變動,防止美國出生的孩子即刻為父母提交申請,但是孩子21歲以後可以。如果你想留下來,你應該諮詢移民律師、看看有哪些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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