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在大紀元2016年12月16日及Lawyers.com的移民法律問答

問答 1


問答 1.

入籍

我成為合法居民已經有5年了。但是我住在國外,也從未報過稅。請問要如何申請公民身份?
  
李律師答:

假設你符合申請五年規定的公民資格,那麼你必須至少有2年半的時間人在美國,並且每趟離開美國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或更長的時間。如果有六個月或更多的時間不在美國境內,入籍時能被認為放棄居留權。當然你可以通過充足的理由來證明那段時間你與美國的關係和聯繫,以便反駁。如果你賺足夠的錢應支付美國稅、但沒報稅,那麼會被認為缺乏良好的道德品行,這可能會進一步限制你成為公民。但可以補報稅來解決這個問題。如果你人在美國以外呆太久,你肯定會受到必須呆滿五年的規定限制,但你可以重新開始一個新的居住期,在美國實際住滿四年零一天的時候,再次以美國為你的永久居住國提交申請。

問答 2.

雙重國籍

美國是否允許與澳大利亞的雙重國籍?例如,如果我搬到澳大利亞,在那取得公民身份,我還可以在美國保留我的公民身份嗎?
  
李律師答:

美國允許與澳大利亞的雙重國籍。如果你搬到澳大利亞並成為澳大利亞國民,你也不會失去美國公民的身份。

問答 3.

可以在10月1日 以後無償工作嗎?

10月1日後H-1工作簽證在審理中、實習生簽證(OPT)已結束,請問我可以在10月1日 以後無償工作嗎?會不會對我將來入境美國惹麻煩。

李律師答:

美國移民法不阻止任何人當義工。意思是無任何酬勞,包括交通或午餐或日後付酬勞。同樣的道理,聯邦和州的勞動法可以懲罰為他們工作但不給酬勞的僱主。

問答 4.

遞交豁免申請之後,何時可收到收據?

李律師答:

如果向美國移民局提交豁免的申請,收據通常會在3到4周內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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